防護欄桿高度一般要求是多高
室內不低于900mm,室外不低于1100mm,室內自由端大于1.5米不低于1200
橋欄桿標準高度
《公路橋涵設計通用規范》JTG D60-2004 第13頁第3.5.7條欄桿高度不應小于1.1m
欄桿高度有規定嗎
《民用建筑設計通則》GB 50352-2005 6.6.3 陽臺、外廊、室內回廊、內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樓梯等臨空處應設置防護欄桿,并應符合下列規定: 1 ) 欄桿應以堅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并能承受荷載規范規定的水平荷載; 2 ) 臨空高度在24m以下時,欄桿高度不應低于1.05m,臨空高度在24m及24m以上(包括中高層住宅)時,欄桿高度不應低于1.10m; 條文說明: 第2款陽臺、外廊等臨空處欄桿高度應超過人體重心高度,才能避免人體靠近欄桿時因重心外移而墜落.
普通高層住宅中,對欄桿高度有哪些要求?包括飄窗、陽臺及落地窗等部位……
陽臺欄桿高度不應小于1100mm,立桿間距不大于110mm.窗臺高度低于900mm時,應加設防護欄.
最新規范欄桿欄桿扶手高度
從物理學的觀點分析,欄桿高度應當是高于人的重心人們就有安全感。據《民用設計通則》中介紹,1980年對我國14個省人體測量結果:我國男子平均身高為1656.03mm,換算成人體直立狀態下的重心高度是994mm,穿鞋子后的重心高度為994+20=1014mm。因此,在《民用設計通則GB 50352-2005》中給出了陽臺、外廊、室內回廊、內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樓梯等臨空高度在24m以下時,欄桿高度不應低于1.05m,臨空高度在24m及24m以上(包括中高層住宅)時,欄桿高度不應低于1.10m。 在《住宅設計規范中》和《民用設計通則》中要求低層、多層住宅的陽臺欄桿凈高不應低于1.05m,中高層、高層住宅的陽臺欄桿凈高不應低于1.10m。有些設計人員在確定封閉陽臺的設計高度時認為陽臺既已封閉,功能形同房間,那么高度就可以按窗臺的高度設計,保證0.90 米就可以了,這想當然的做法不符合《住宅設計規范》3.7.3 條要求封閉陽臺欄桿(板)也應該滿足陽臺欄桿凈高的要求。主要是因為封閉陽臺沒有改變人體心里和人體重心的要求。設計實踐中常為增加套內面積,挑出北向陽臺作為廚房部分,雖然設計及施工均封閉陽臺,但也應按1.05 m高欄板考慮。陽臺就是陽臺,目前封閉的陽臺日后也有可能敞開,必要的安全高度不能改變,為了避免安全隱患的產生,其它功能的封閉陽臺欄桿高度也應按照住宅的要求設計。陽臺欄桿的高度要隨著建筑高度的增加而增高。 當欄桿底部有寬度大于或等于0.22m,且高度低于或等于0.45m的可踏部位,按正常人上踏步情況,人很容易踏上并站立眺望(不是攀登),此時,欄桿高度如從樓地面或屋面起算,則至欄桿扶手頂面高度會低于人的重心高度,很不安全,故應從可踏部位頂面起計算。 住宅上人屋面的防護,六欄桿高度層及六層以下不應低于1.05m;七層及七層以上不應低于1.10m,考慮到屋頂找坡、防水、保溫的厚度后,從結構面算起大于1.4m(具體高度要看防水保溫的材料厚度)才能滿足1.05m或1.10m的要求。
誰能告訴我現在規定的陽臺防護欄的高度是多少?
2005年7月1日起實施的建設部〈民用建筑設計通則〉(GB50352-2005)規定:臨空高度在24米以下時,欄桿高度不應低于1.05米,臨空高度在24米及24米以上(包括中高層住宅)時,欄桿高度不應低于1.10米.此外〈通則〉還規定:欄桿高度應從樓地面或者屋面至欄桿扶手頂面垂直高度計算如底部有寬度大于或等于0.22米,且高度低于或等于0.45米的可踏部位,應從可踏部位頂面計算.
酒店室內窗戶護欄國家規定多高?
欄桿高度不應小于1.05m,高層建筑的欄桿高度應再適當提高,但不宜超過1.20m;
住宅陽臺欄桿高度的規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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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3 條原文:低層、多層住宅的陽臺欄桿凈高不應低于1.05 m ,中高層、高層住宅的陽臺欄桿凈高不應低于1.10 m 。中高層、高層住宅及寒冷、嚴寒地區住宅的的陽臺宜采用實心欄板。 修改為:低層、多層住宅的陽臺欄桿凈高不應低于1.05 m ,中高層、高層住宅的陽臺欄桿凈高不應低于1.10 m 。封閉陽臺欄桿也應滿足陽臺欄桿凈高要求。中高層、高層住宅及寒冷、嚴寒地區住宅的陽臺宜采用實心欄板。 條文說明修改為:根據人體重心穩定和心理要求,陽臺欄桿應隨建筑高度增高而增高。封閉陽臺沒有改變人體重心穩定和心理要求,因此,封閉陽臺欄桿也應滿足陽臺凈高要求。對中高層、高層住宅及寒冷、嚴寒地區住宅的陽臺要求采用實心欄板的理由,一是防止冷風從陽臺灌入室內,二是防止物品從欄桿縫隙處墜落傷人。此外,中高層、高層住宅及寒冷、嚴寒地區住宅封閉陽臺的現象普遍,透空的欄桿難以封閉。
3.9.1 條原文:外窗窗臺距樓面、地面的凈高低于0.90 m 時,應有防護措施,窗外有陽臺或平臺時可不受此限制。 修改為:外窗窗臺距樓面、地面的凈高低于0.90 m 時,應有防護措施,窗外有陽臺或平臺時可不受此限制。窗臺的凈高或防護欄桿的高度均應從可踏面起算,保證凈高0.90 m 。 條文說明修改為:沒有鄰接陽臺或平臺的外窗窗臺,如距地面凈高較低,容易發生兒童墜落事故。本條要求,當窗臺低于0.90 m 時,采取防護措施。有效的防護高度應保證凈高0.90 m ,距樓(地)面0.45 m 以下的臺面、橫欄桿等容易造成無意識攀登的可踏面,不應計入窗臺凈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