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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量器具管理制度
一、目的
對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進行有效控制,確保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滿足規定要求。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企業使用的所有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
三、職責
1、質檢部負責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管理。
2、使用部門負責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的使用、維護保養。
四、申購
使用部門需增添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時,填寫申購單交質檢部。
五、審批
質檢部對購置申請進行審查,提出審查意見,報總經理批準。
六、采購
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由質檢部組織人員進行采購。
七、驗收
1、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購入后,質檢部組織有關人員進行驗收。
2、開箱驗收一般包括以下內容:
(1)包裝物是否完好無損;
(2)整機完整性與外觀檢查;
(3)主機、附件、隨機工具的數量與合同及裝箱單的一致性;
(4)使用說明書等技術資料是否齊全。
3、質量驗收
根據采購文件規定的技術要求或相應的規程、規范、標準、使用說明書等,對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的性能及技術指標進行質量驗收。計量器具須經檢定/校準。
4、驗收合格的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方可報銷入庫;驗收不合格的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由質檢部負責向供方提出退貨/索賠要求。
八、登記
質檢部對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進行登記,建立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管理臺帳。
九、發放
使用部門到質檢部辦理領用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手續,明確保管人和放置地點。保管人因人事變動重新確定的、放置地點有變化的,使用部門應及時通知質檢部進行變更。
十、使用
1、使用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前,必須檢查其是否有合格或準用標志,是否在有效期內。
2、使用人員必須按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操作規程或使用說明書進行操作。
3、主要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使用后,使用人員應及時予以記錄。
十一、檢定/校準
質檢部在每年年初制定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周期檢定/校準計劃,經廠長批準后,組織實施。根據計劃定期報質量技術監督局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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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量器具管理制度
計量管理制度,是指計量器具的配備、使用、維護保養、采購、領用、發放、檢定修理、報廢等管理制度。
一、全廠所有計量器具統一歸質檢科計量組管理。
二、各車間、班組計量器具的添置,根據生產工序的實際需要向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廠部批準,由供銷部門采購。
三、購進所有量檢具須由計量組辦理檢定,合格者登記入帳,并根據申請進行發放。
四、發放時要進行登記建卡、編號,并編入周期檢定計劃。
五、計量組負責組織計量器具的周期檢定。屬于計量用的強檢衡器為裝卸,檢測儀器儀表均為一半。經檢定合格的要有檢定合格證,對不合格的計量器具不得再使用。
六、計量器具的使用者,要具備正確使用和維護保養的常識。每次使用前進行校準;使用中輕拿輕放;使用后擦拭干凈放回規定的位置,嚴防與其它物品混放磕碰,嚴禁與污垢及帶有腐蝕性的物質存放在一起。
七、檢測儀器設備操作者,必須具有操作證,做到會使用,會維護保養。
八、計量組要設專人保管計量器具及檢測設備、儀器儀表的檔案資料。
九、對損壞或示值失準的計量器具,無法修復和經修理難以恢復精度的應做報廢處理。禁止使用已報廢的量檢具。產品出廠合格證簽發制度
1、范圍
本標準對其所生產的產品報驗程序、要求進行了規定。
2、要求
2.1成品出廠合格證由質檢部門負責簽發。
2.1.2對產品經檢驗,由質檢部門認真填寫產品檢驗報告,在各項質量指標均到技術要求,方可由質檢員簽發產品合格證。
2.1.3對驗收不合格的產品,不準出廠,查明原因,并進行返修后,再重新驗收合格時簽發產品的合格證。
生產管理制度
總 則
第一條 為合理利用公司人力、物力、財力資源,進一步規范公司管理,使公司生產持續發展,不斷提高企業競爭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生產管理是公司經營管理重點,是企業經營目標實現的重要途徑。生產管理包括物流管理、生產過程管理、質量管理、生產安全管理以及生產資源管理等。
第三條 本制度是公司生產管理的依據,是生產管理的最高準則。
第四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生產人員、生產管理員和與生產相關的其他人員。
第五條 本制度由總經理負責實施監督。
第六條 本制度經總經理簽署后,自公布之日生效。
物流管理
第七條 物流控制是生產管理的先決條件,合理的物流控制是產生高效率、高利用率的生產前提。物流控制的是否合理,直接關系到生產是否順暢、物料浪費嚴重與否、生產成本的高低。
第八條 物流機構包含各車間成品倉庫、材料倉庫、工具倉庫以及公司車隊。成品倉庫是成品的儲存機構,負責成品的收發、儲存;材料倉庫是原材料的儲存機構,負責原材料的收發、儲存;工具倉庫是工具、模具儲存機構,負責工具、模具的收發、儲存、保養;車隊是公司的運輸機構,負責公司所有運輸事務。
第九條 生產部門在接到有物料入庫通知后,即通知物料檢驗人對物料進行品質檢驗。檢驗合格的物料,由物料檢驗人簽名開具物資入庫單,然后入庫。檢驗不合格的物料,由物料檢驗人開具退貨通知單,并通知外協人員或公司采購人員將不合格物料運回原單位。
第十條 倉庫憑物料檢驗人開具的物資入庫單辦理入庫手續。倉管員要做好物資入庫帳,并將入庫物資放到倉庫相應的位置,擺放整齊。
第十一條 倉管員在新進物資入庫后要及時做好標示,同時做好物資的維護保養工作;倉庫的物資要和帳目相符,每月進行一次盤點,并將結果上報主管會計。生產部門負責人不定期對物資盤點抽查,抽查結果作為倉管員的考核依據。
第十二條 車間或其他人員領取物資必須出具領料單。領料單各欄要填寫清楚,領取生產材料由車間開單;領取工具、模具以及辦公用品等均需由部門負責人審核簽署意見后方可領取。
第十三條 倉管員接到領料單核實后,庫存充足的立即發放并做好物資出庫帳;庫存不足的將倉庫現有物資全額發放,并通知領料人重開領料單,按實際發放數量填寫。
第十四條 車間或其他人員將物料領回后應即做好物料標示,放置在指定區域并擺放整齊。
第十五條 成品經檢驗合格,包裝人員方可按照指定的包裝規格包裝產品,包裝人員執成品檢驗員出具的成品入庫單將成品送到成品倉庫入庫。
第十六條 成品倉庫倉管員在入庫人員出具成品入庫單后方可接收產品入庫,同時做好產品入庫帳。有特殊情況需要緊急放行的產品,在總經理許可下方可接收無成品入庫單的產品。
第十七條 產品出貨要開具產品出庫單,一聯存根,二聯交客戶或業務主辦人;三聯交會計,并做好產品出庫帳。
第十八條 短途運輸的可以安排公司車隊送貨,需要長途運輸的安排托運,將產品運至客戶規定交貨地點交貨。
第十九條 車隊將產品送到客戶指定交貨地點后,將產品出庫單交客戶驗貨。等客戶驗貨人員驗定無誤后請收貨人員出具產品驗收入庫單。客戶出具的產品驗收入庫單要及時送交公司財務部。
生產過程管理
第二十條 生產過程管理是生產控制的重點,是保證生產受控的重要手段,是降低資源損耗的必要措施。生產過程管理是利用科學的管理手法進行生產管理,合理利用生產資源,合理調配生產人員,保證及時生產的先進管理辦法。
第二十一條 生產過程管理是公司各級管理員、一線作業人員都必須遵守的管理制度。公司各級管理員、操作員必須嚴格按照生產過程管理工作,時刻樹立效率意識、質量意識、安全意識。
第二十二條 生產過程管理要求公司各級管理員時刻樹立持續改進意識,以思促管,防止管而不化;要求公司所有作業人員樹立節能高效意識。
第二十三條 生產管理人員在接到客戶訂單后要仔細分析訂單,看清客戶的每一點要求,防止盲目生產。
第二十四條 生產管理人員明確客戶要求后,應立即通知準備生產資源(包括材料、工具、模具等),并編排生產計劃。
第二十五條 生產部門根據客戶交期的急緩程度安排領料,暫時不急的產品先不領料,保證生產車間物流流暢,避免生產資源積壓在車間影響車間生產,交期急迫的要馬上組織人員立即投入生產。
第二十六條 車間主管每天必須如實編寫《生產日報表》,記錄當天實際完成的生產任務,以書面形式向廠長匯報。
第二十七條 產品經檢驗合格后要及時送入倉庫,以便及時組織發貨。
第二十八條 車間管理員要及時關注車間物流狀況(物料標示狀況、物料供應狀況、通道是否順暢)、機器運轉狀況(機器或模具運轉效率)、員工工作狀況(員工精神狀態、工作熟練程度),隨時指導員工解決生產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對于本人不能解決的問題要及時向廠長反映。
第二十九條 生產過程中出現任何問題可能影響交期的都要及時向廠長反映,并采取緊急措施予以處理。
第三十條 生產部門應經常對員工進行技能訓練,保證員工隨時高效作業;經常和員工交流思想,掌握員工思想動態;組織員工學習相關制度,促進公司團隊建設。
第三十一條 公司所有生產員工必須無條件服從生產部門生產安排,有爭議的必須按照“先執行后申議”的原則。
第三十二條 鼓勵公司所有員工做生產工藝改進。如果發明的新生產工藝確實對節能降耗有較大改善或能大幅提高生產效率的,公司將給予獎勵。
品質管理
第三十三條 品質管理是公司所有管理活動的重點,是企業發展的根本,品質就是企業的生命力,品質管理需要公司全體員工參與、控制、全面實施。
第三十四條 公司品質管理制度是公司全體員工都必須遵守的基本制度,生產品質管理適用于公司全體生產員工以及與生產相關的其他員工。
第三十五條 生產品質管理的關鍵在于做好質量變異預防,防止偶發性質量變異,逐步改善常發性質量變異。
第三十六條 產品生產前生產管理員必須對物料進行抽查,杜絕材料不合格。
第三十七條 產品生產過程中生產管理員要加強品質巡查,排除員工操作方法不當、機器設備運轉不良、物流紊亂等因素影響品質變異。
第三十八條 生產過程中如果產生品質變異,生產管理員要及時通知品質管理人員,如果可能影響到產品交期的,要及時通知廠長。
第三十九條 生產員工要做好“品質三員”,即本工序的生產員、上工序的檢驗員、下工序的服務員。時時刻刻注意,對任何一點小事都不馬虎,搞好本工序的生產,監督上工序的生產,服務下工序的生產,保證從自己手中流出的產品無品質缺陷。
第四十條 生產作業人員必須嚴格按照作業要求進行作業,嚴格遵守相關機器、模具等的操作規程。
第四十一條 生產車間必須嚴格按照合同質量要求生產,生產過程中品質管理員發現有任何品質異常必須停產的,生產車間必須馬上停產,待品質管理員通知可以恢復生產后方可生產。
第四十二條 生產車間成品入庫必須憑成品檢驗人員出具的產品入庫單方可辦理,無產品入庫單的產品堅決不能入庫。
生產資源管理
第四十三條 生產資源管理是合理分配、利用公司生產資源的保證,是公司每個員工的責任。
第四十四條 生產資源管理遵循誰使用誰保養、誰損壞誰賠償的基本原則,生產管理員要合理調配生產資源,使公司資源產生最大效益。
第四十五條 生產資源利用情況生產部門要定期考察,對于不合理的資源分配予以及時糾正。
第四十六條 在使用的資源屬自然消耗或到使用壽命周期的,使用人員可以向車間管理員申請自然報廢或自然報損,由車間管理員領取新資源交原使用人員使用;在使用的資源屬非自然消耗或人為損壞的,使用人員按照規定予以賠償,然后由車間管理員領取新資源交原使用人員使用。
第四十七條 在使用資源由使用人員負責保養,機器、模具的保養由專人負責并及時填寫設備保養記錄。
第四十八條 機器、模具、檢驗檢測儀器等設備生產部門要建立設備臺帳。設備臺帳應包括機器、模具、檢驗檢測儀器的制造商、設備功率、精度等級、制造日期、投入使用日期、設備狀態、設備保養資料等基本內容。
第四十九條 暫不使用的生產資源由車間管理員組織負責退回倉庫,由倉庫統一管理維護,退回倉庫的資源要開具退料單,不能使用的資源也要及時退回倉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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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量器具管理制度和精確度控制措施有哪些
1、計量器具的管理制度:
各種衡器應定期校驗(由所在地的技術監督局下設的計量所進行校驗),在工地每次使用前應進行零點校核(由工地專職計量員進行),以確保衡器的精確度。
每次用完后工地專職計量員應用干凈的抹布把衡器擦拭干凈后加以覆蓋防水罩套;當遇雨天或含水率有顯著變化時,專業工長(施工員)應增加粗、細骨料含水量檢測次數,并及時調整配合比(水和骨料的用量)。
2、計量精確度控制措施:
為保證砂漿配合比和混凝土配合比原材料的每盤稱量的精確度,堅決采用重量比,嚴禁采用體積比,并一律采用機械攪拌,攪拌時間每盤不得少于120秒。其每盤稱量的允許偏差如下:
⑴砂漿配合比:
砂漿的原材料每盤稱量的偏差應符合下列規定:水泥允許偏差為±3%,細骨料(砂)允許偏差為±4%,白灰膏(粉煤灰)允許偏差為±3%,水、外加劑允許偏差為±3%。
⑵混凝土配合比:
混凝土的原材料每盤稱量的偏差應符合下列規定:水泥、摻合料允許偏差為±2%,粗、細骨料允許偏差為±3%,水、外加劑允許偏差為±2%。
為保證混凝土的拌制質量,應加強配合比組成材料用量的計量工作,因此,要求每盤混凝土的制拌均要實行盤盤過磅,寧愿麻煩一點、辛苦一點,也要確保混凝土的強度符合設計要求和施工規范規定。
計量器具及檢測儀器周期檢定管理制度
1、根據計量器具和檢測儀器是使用地點、使用頻率和對生產工藝的影響程度制定檢定周期,檢定周期可以3個月,6個月,12個月.一般不超過1年. 2、強制檢定的計量器具必須定期定點地由法定的或授權的計量檢定機構定. 3、非強制檢定的計量器具,可由使用單位依法自行定期檢定.本單位不能檢定的,由有權開展量值傳遞工作的計量檢定機構進行檢定.計量檢定工作應當按照經濟合理、就地就近的原則進行. 4、本單位自行檢定和校準的,必須由取得計量檢定員證的人員進行.
計量器具該怎樣管理呢?
建議學習計量法規,制定切合公司實際的計量器具管理制度(規定),按照制度實施,然后再不斷完善.
如何對計量器具進行管理
首先應當及時驗收入庫,并有專人負責保管和使用,做好備案登記工作和造冊記錄,指定專人專管專用.設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制定計量器具的存放地點等,這些都是有效管理相關器具的重要措施.
誰有醫院的計量器具管理制度?
醫用計量器具管理制度
一、遵照《國家計量法》相關規定,醫院建立三級醫學計量管理組織,即院 計量委員會、計量室和使用科室兼職計量員。院計量委員會負責全院計量工作的 指導和檢查督促;計量室設在器材處醫學工程室,配備專職計量員,負責全院的 醫學計量和計量標準的管理以及計量器具的計量檢測、鑒定工作;使用科室兼職 計量員則承擔本科室的計量器具的統計、申報和定期檢定的配合工作。 二、新裝備入院的醫療儀器設備,如屬國家強檢范圍之內的,由銷售方完成 首次計量檢定并取得《計量檢定證書》,進口強檢儀器設備要有國家相關部門頒 發的《型式批準證書》,驗收合格后入庫。入庫后的計量器具,計量室要立即建 立計量檢定檔案。
三、計量室應具備常規必備的標準計量標定裝置。
四、計量室要為全院的計量器具登記造冊,制定每年的計量檢定計劃。 五、屬國家計量法規定的強檢項目,應嚴格按檢測周期送上一級指定的計量 部門進行檢測,鑒定。
六、科室領取計量器具,應辦理計量器具臺帳登記,并報計量管理部門,確 定計量器具的檢定周期和時間。
七、計量員經常下科室了解被檢定的計量器具使用情況,對長期不使用的計 量器具要求使用科室報停,并向計量管理部門備案,有故障的按規定做到及時修理。
八、不合格的計量器具經修理和檢定后仍不合格,應將其降級使用或報廢處 理,并在計量器具的總賬和臺帳中分別登錄。
九、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應配合和協助計量檢定人員做好計量檢定工作。確保 年度強檢計量器具周檢率達到98%以上,檢定合格的計量器具由計量管理員負責 組織及時交付臨床科室使用。
十、全院在國家列入強檢項目的醫療設備賬目、資料及年度檢定證書統一由 計量室負責建立并保管,每年年底核實查對一次,做到帳、物、證書相符。 十一、每年周期計量檢測結論中發現的較為普遍的問題,以及今后使用這些 設備應該注意的關鍵問題,應及時向使用單位反應,推動各科室不斷提高計量器 具的應用水平。
檢測用儀器設備如何管理?
一、檢測儀器設備的驗收,由質檢部成員負責人組織進行,同時組織其安裝、調試和檢定工作。
二、檢測儀器設備由質檢部負責保管,使用和日常保養,定期進行檢定工作。
三、儀器設備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嚴禁超負荷、超范圍和帶病工作。使用中如有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機檢查,查明原因,及時處理,待恢復正常,并經檢驗后,方可繼續使用。
四、儀器設備每季度進行一次保養。
五、儀器設備要按期請計量部門進行計量檢定。當精度達不到規定時,應按檢定結果降級使用,并更換標志。
六、當儀器設備的計量精度經檢定達不到最低精度標準,且無法修復時,由質檢部負責人提出報廢申請,上報批準報廢。
七、儀器設備由各項目試驗組統一管理,每臺儀器均應有使用說明、操作規程和檢驗校準時間、記錄及保管人,建立儀器設備檔案。
八、新購的儀器設備必須進行全面檢查,合格方可使用,能正常使用的各種儀器應定期檢查,所有檢查都應做好記錄。
九、儀器設備調試、校準記錄應由技術負責人負責記錄。在使用中自檢情況和故障情況應有測試人員做好記錄。
十、檢驗設備、計量儀表使用時要做到用前檢查,用后清潔干凈。
十一、檢測人員必須自覺愛護儀器設備,保持儀器設備整潔、潤滑、安全、正常的使用狀態。
十二、檢測人員要遵守儀器設備的操作規程,做到管好、用好,會保養、會使用、會檢查,會排除一般性故障。
十三、游標卡尺暫定使用期限為3年,在正常操作情況下磨損、報廢不追究使用者責任,使用期限內丟失的按采購價和3年比例賠償。超過使用期限仍能正常使用的,公司將根據使用狀況和延期使用的時間長度給予獎勵,超過使用期限丟失的罰款50元,但獎勵部分仍然有效。
十四、分發給各部門的測量設備,當員工調換崗位或離開公司前應將所使用的測量設備歸還于質檢部,質檢部做好《計量儀器跟蹤表的》登記工作。
十五、游標、千分尺鑒定周期為6個月,硬度計、液壓式拉力試驗機鑒定周期為1年。
計量檢定規程或技術規范管理制度
計量標準使用維護管理制度
本制度明確了計量標準的使用、維護、保存、修理、更換、改造、封存及撤銷以及恢復使用等工作的具體要求和程序。
1 、計量標準的使用必須具有正常工作所需要的環境條件,具有稱職的使用、維護、保管人員,非檢定人員不能任意使用計量標準。計量標準器和配套設施要放置在固定地點,不得隨意挪動,更不得隨意拆卸和組裝。
2 、經上級計量行政部門考核,并取得相應項目的《計量檢定員證》的人員才有資格使用計量標準。檢定人員在使用計量標準時,要嚴格執行操作規程,使用或保存要符合技術條件要求。
3 、標準計量器具要按有關規定定期送檢、自檢,經檢定合格的標準器具方可使用。計量標準器檢定合格后,由項目負責人負責粘貼設備唯一性標志,在不影響讀數的情況下,唯一性標志應貼在標準器醒目、易識別的顯著部位。
4 、發現計量標準器異常時應及時排除,若故障較大需要修理時,應再次檢定,合格后方能使用;如不合格,降級作工作計量器具用。若需要報廢更新,應按有關規定辦理手續,并填寫更換申請表等,報計量標準考核部門審批。
5 、標準計量器具,儀器,儀表等使用完畢后或臨時離開時,應切斷電源,電源部分應定期檢查絕緣,不合格的應立即停止使用。對因工作失職造成損壞或丟失者,追究責任,給予賠償。
6 、標準裝置、器具應保持清潔,經常擦拭,儀器儀表放置整齊,定期清理,保證設備的完好。標準計量器具的定期維護、修理要做好記錄,標明維護項目、內容、更換零部件等,并存檔。
7 、標準計量器具、儀器元件的保管應符合防潮,防震,防腐,防塵及規定的溫度,濕度等條件。
8 、如遇特殊情況項目暫停,對該項目標準器要向原審核批準機構申請封存。如決定此項目停止,立即向審核批準機構申請撤銷該標準裝置。
9、標準儀器儀表一律不外借,如有特殊情況需報上級領導批準方可外借。
求司磅計量管理辦法范本
1.1總則
1.1.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并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1.1.2計量工作是生產經營管理活動中重要的技術基礎,是保證產品質量、節約能源、降低消耗、提高經濟效益的重要手段。加強和搞好計量工作是公司持續發展的需要。
1.1.3凡涉及到公司生產、經營、生活服務中的計量器具、檢測設備、儀器儀表等的計量校驗工作,必須遵守本制度。
1.2計量和管理機構及職責
1.2.1公司計量工作由總經理統一領導,質量中心是公司的計量和管理機構,設立質量中心,分廠(或部門)、班組三級管理機構,質量中心由檢測部負責全公司的計量器具、檢測設備、儀器儀表的計量和管理工作,分廠(或部門)設兼職計量管理員、各班組由班組長負責管理本班組的計量器具、檢測設備、儀器儀表的管理工作。
1.2.2計量和管理機構的職責
1.2.2.1貫徹國家法令,制定公司計量和管理制度和計量發展規劃,組建計量和管理體系,指導監督各部門計量工作。
1.2.2.2建立和管理本公司所需的計量標準和資料,保證量值溯源準確、可靠,負責公司計量技術工作。
1.2.2.3統一管理計量器具、檢測設備、儀器儀表的申購、出入庫、計量校準、報廢工作;
1.2.2.4組織開展計量校準,提供計量保證,負責各級動力量、物資量及產品質量主要參數計量數據的監督認證工作。
1.2.2.5對公司內部執行計量監督,具有計量執法職能,處理公司內外計量糾紛。
二、各級計量管理工作人員職責
2.1主管計量的公司領導工作職責
2.1.1負責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法定計量單位和上級有關方針、政策和法令,接受上級計量部門的監督和檢查。
2.1.2加強計量工作的法制管理,審批各級計量和管理制度、計量技術進步規劃和年度計量專項費用計劃,審定各級計量人員的職責范圍和經濟責任制。
2.1.3提高計量人員的技術素質,加強技術培訓,保持計量部門技術力量相對穩定,并接受上級計量部門組織的技術考核。
2.1.4對本公司計量工作實施領導,熟悉計量工作情況,對計量工作有布置,有檢查,有規劃、有實施。
2.1.5定期或不定期督促檢查各單位執行情況,并對計量和管理員的工作進行業務考察。
2.2計量管理員職責
2.2.1貫徹執行好《計量法》和法定計量單位的實施和各種計量和管理制度。
2.2.2負責全公司所有計量器具、檢測設備、儀器儀表的申購選型、建立帳卡、清查編目、保管流轉、維修報廢、計量校驗等業務工作。
2.2.3定期編制計量器具、檢測設備、儀器儀表的周期校驗計劃書發送至各部門(或分廠)。
2.2.4做好計量監督管理工作及各種檢測數據的認證。
2.3兼職計量管理員的職責
2.3.1各部門(分廠)的兼職計量員應積極進行有關計量法規和管理制度的宣傳教育,做好本部門(分廠)的計量和管理工作。
2.3.2辦理本部門(或分廠)計量器具的申購、調撥和報廢工作,并落實保管責任,檢查和指導計量器具的正確使用。
2.3.3負責本部門(分廠)計量器具的使用管理和收集工作,并按周期校驗計劃書的要求及時把計量器具、檢測設備、儀器儀表送至質量中心檢測部計量室。
2.3.4負責本部門(或分廠)計量器具的登記、立賬,定期將賬冊與計量室核對,做到賬物相符。
2.3.5參加計量器具、檢測設備、儀器儀表交接驗收和損壞后的調配分析工作,使用中發現異常應立即通知質量中心計量管理員進行檢查復核,不得繼續使用,擅自拆卸。
三、計量器具、檢測設備、儀器儀表
申購、入庫、流轉、降級和報廢核準制度
3.1申請訂購
3.1.1計量器具、檢測設備、儀器儀表的采購,由使用部門提出申請,經技術中心審核選型,質量中心對其計量認證進行確認,報公司領導批準后,實施采購。
3.1.2所購計量器具、儀器儀表必須有CMC(CMC標志為國家計量器具制造許可證統一規定的標志)標志并有制造許可證編號,精度必須符合使用要求。檢測設備必須有檢驗證書。
3.1.3對于使用非法定計量單位的計量器具,均不準采購。
3.1.4溫度計和量杯必須有CCV首次強制檢定合格標志。
3.2入庫驗收
3.2.1辦理入庫手續的計量器具、檢測設備、儀器儀表附有帶有出廠有效合格證書,否則倉庫有權拒收。
3.2.2計量器具購買后,計量室先對其驗收(必要時送市計量所檢定),合格者登記入庫;驗收不合格者,交由實施采購的部門辦理退貨或調換手續。
3.2.3庫存計量器具超過檢定有效期,發放前計量室應再進行檢定,合格后換發新合格證才能發放使用。
3.3流轉、降級
3.3.1領用計量器具、檢測設備、儀器儀表須填寫領用申請單,經各級主管領導批準后,憑申請單向質量中心領取,對于非新增的計量器具、檢測設備、儀器儀表的領用實行以舊換新的發放制度,計量室做好登記,報廢的計量器具、檢測設備、儀器儀表在計量室統一保存。所有的計量器具、檢測設備、儀器儀表必須專人使用或保管,使用(保管)人需在質量中心備案。
3.3.2公司所有計量器具都應列入管理范圍,并由計量室內統一調撥。
3.3.3當職工調動、辭工不再使用計量器具時,在離廠前由部門(或分廠)兼職計量員辦理退交手續并報計量室備案,否則人力資源中心不予辦理離廠手續并按原價在工資中扣除。
3.3.4作計量檢定流轉使用的計量器具、檢測設備、儀器儀表,在計量室辦理借用手續,待檢定結束后應立即歸還計量室。
3.3.5外單位借用計量器具、檢測設備、儀器儀表,必須經質量中心批準,檢測部使用的一切標準器和檢測儀器,應經公司領導批準。
3.3.6計量器具、檢測設備、儀器儀表經修理仍不符合精度要求時,或因條件所限無法恢復原使用要求的,經質量中心批準可以降級,由計量室修改有關賬、卡上的精度等級和配備記錄。
3.4報廢核準
3.4.1經計量室鑒定不能繼續使用的計量器具、檢測設備、儀器儀表經質量中心批準后予以報廢。
3.4.2報廢的計量器具、檢測設備、儀器儀表,由計量管理員隔離保管,不得散失,留作拆零配件用,同時在賬中登記。
3.4.3對于無法利用的計量器具、檢測設備、儀器儀表,報經總經理批準后,由公司統一處理,計量管理員同時銷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