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應急照明燈的安裝規范,要求有哪些
這個主要是按照gb17945-2010的應急照明技術規范和相關的施工工藝規程.
建筑電氣工程驗收中應急照明燈具安裝有什么要求
GB50303-2015《建筑電氣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2016年8月1日起實施,應符合其要求:
1、應急照明燈的電源除正常電源外,另有一路電源供電;或者是獨立于正常電源的柴油發電機組供電;或由蓄電池柜供電或選用自帶電源型應急燈具;
2、應急照明在正常電源斷電后,電源轉換時間為:疏散照明≤15s;備用照明≤15s(金融商店交易所≤1.5s);安全照明≤0.5s;
3、疏散照明由安全出口標志燈和疏散標志燈組成。安全出口標志燈距地高度不低于2m,且安裝在疏散出口和樓梯口里側的上方;
4、疏散標志燈安裝在安全出口的頂部,樓梯間、疏散走道及其轉角處應安裝在1m以下的墻面上。不易安裝的部位可安裝在上部。疏散通道上的標志燈間距不大于20m(人防工程不大于10m);
5、疏散標志燈的設置,不影響正常通行,且不在其周圍設置容易混同疏散標志燈的其他標志牌等;
6、應急照明燈具、運行中溫度大于60℃的燈具,當靠近可燃物時,采取隔熱、散熱等防火措施。當采用白熾燈,鹵鎢燈等光源時,不直接安裝在可燃裝修材料或可燃物件上;
7、應急照明線路在每個防火分區有獨立的應急照明回路,穿越不同防火分區的線路有防火隔堵措施;
8、疏散照明線路采用耐火電線、電纜,穿管明敷或在非燃燒體內穿剛性導管暗敷,暗敷保護層厚度不小于30mm。電線采用額定電壓不低于750V的銅芯絕緣電線。
應急照明燈安裝的規范要求有哪些
這就要看合同甲方要求是什么就是什么 比如:要使用什么光源的?是燈管光源還是LED光源.還有功率的大小,還有明裝還是暗裝的.最重要的就是要看甲方驗收的標準了,應急照明這塊有點小特別的,有國標和非標的區別哦!呵呵
消防應急照明安裝規范是怎樣的
首先你是培訓機構,要是沒有消防施工資質是不允許進行消防工程施工的。應急燈應安裝在安全出口及疏散樓梯緩步臺處,較長距離的疏散通道也應該適當安裝。安全出口的指示標志應安裝在疏散門上方。噴頭及消防管道安裝建議你分包出去,安裝不好打壓試驗室是會漏水的。。。
消防應急燈安裝間距一般是多少?
消防應急照明燈的安裝距離,參照《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60016-2006第11章要求;
消防應急照明燈,包括消防照明應急吸頂燈,消防應急筒燈、射燈和雙頭消防應急照明燈,安裝于常規建筑較長安全出口走道或緊急出口通道時,安裝布燈密度不應大于20米,在出口通道的拐角處或安全出口通道環境較復雜等位置,應該適當增加應急照明燈具的數量。
1. 消防應急燈適用于消防應急照明,是消防應急中最為普遍的一種照明工具,應急時間長,高亮度具有斷電自動應急功能。消防應急燈具有耗電小、亮度高、使用壽命長等特點,邊上設計有電源開關和指顯燈,適合工廠、酒店、學校、單位等公共場所以備停電作應急照明之用。
2. 消防應急燈是選用工業塑料和高亮度的燈泡制成,顏色以白色為主,表面有兩個箭頭,材料不老化、散熱快、抗沖擊等特點。消防應急燈具有壁掛式、手提式、吊式安裝方式。
3. 消防應急燈接線方式
接線方式:各應急燈具宜設置專用線路,中途不設置開關。二線制和三線制型應急燈具可統一在專用電源上。各專用電源的設置應和相應的防火規范結合。應急電源與燈具分開旋轉的,其電氣連接應采用耐高溫電線,以滿足防火要求。
二線制:該接法是專用應急燈具常用接法,適用在應急燈平時不作照明使用或24小時持續照明用(CED標志燈就屬于此種類),待斷電后,應急燈自動點亮。
三線制:連接法為應急燈常用的接法,可對應急燈具平時照明狀態的開或關進行控制,當電網斷電時不論開關處于何種狀態,應急燈立即點亮應急。K為平時照明開關。
消防應急燈和安全疏散指示燈的安裝要求是什么?
緊急備用電源一般由自備發電和蓄電池供給,如采用蓄電池時,其連續供電時間不能小于200min.二、消防應急照明燈和安全疏散指示標志的照度不應低于0.5lx,使之充分地照亮走道、樓梯及其他疏散路線.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備發電機房,以及火災時仍需堅持工作的部位,亦須保證正常照明的照度.三、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宜設在太平門的頂部或疏散走道及其轉角處距地面1m以下的墻面上,走道上的指示標志間距不宜大于20m.消防應急照明燈和安全疏散指示燈應設玻璃和其他不燃燒材料制作的保護罩.四、疏散樓梯間應用明顯標志標明所在部位和層數,使樓內人員及時了解自身所處的位置,以利于安全疏散.
公共安全通道消防應急燈安裝標準
《消防應急燈具》GB17945
《消防安全標志》GB13495
《消防安全疏散標志設置標準》DBJ 01-611-2002
《消防應急照明燈具通用技術條件》GA 54-93
《消防安全標志通用技術條件》GA 480.1-2004
《消防電子產品檢驗規則》GB 12978-2003
《消防電子產品 環境試驗方法及嚴酷等級》GB 16838-2005
《消防產品現場檢查判定規則》GA 588-2005
《消防安全疏散標志設置標準》DBJ 01-611-2002
《建筑設計防火規范》 GB50016-2006
《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 50045—95(2001年修訂版)
《關于進一步落實消防產品身份證管理制度的通知》公消[2007]502號
新國標消防應急燈執行標準是什么樣
消防應急燈安裝規范
1、在工程設計中,為了方便平時維護與管理,消防應急照明最好按層以專用饋電回路供電。
2、為保證消防應急照明供電電源的可靠,有條件的應由變電所的低壓應急母線段供電,即當用柴油發電機組做應急電源時,只要發電機投入使用,它就有電繼續保證供電。
3、在火災狀態下,靠近地面的煙少、氧氣多,人疏散的本能反應是彎腰或匍匐前進,因而局部高照度照明比高位安裝帶來的均勻照度更為有效。所以應提倡低位安裝,即在靠近地面或在地面高度上提供疏散應急照明。
4、應急燈均以放電狀態出廠,使用前必須進行20小時的充電,才可進行放電。
5、使用中的應急燈具應定期進行性能檢查,每半個月或一個月通過連續開關試驗,以檢查電路轉換及電池的應急功能,并進行放電,以延長電池使用壽命。
6、做好配電線路的防火保護,暗敷時敷設在非燃燒體結構內,保護層厚度不小于30mm;明敷時穿金屬管,并在鋼管外面刷防火涂料或采用其它防火措施;線路采用防火電纜或耐火電纜、電線。
消防應急燈和出口指示燈安裝距離的標準是什么?
6系統設置 6.1 一般要求 6.1.1設置C、D類系統的建筑中可局部設置A或B類系統。 6.1.2消防應急標志燈的設置應保證疏散走道上或公共廳室內的人員在任何位置都能看到疏散指示(出口標志或指示疏散方向的標志),并應根據應用場所選擇規格適宜的標志燈,視距應滿足附錄 的要求。 6.1.3 消防應急照明燈的設置應保證應急照明區域內的照度均勻分布,宜采用多點設置方式。 6.1.3應急照明燈和疏散指示標志燈的設置,應能連續引導該區域內的人員疏散到安全區域。 6.1.4 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應設在醒目位置,不應設置在門、窗或其它可移動的物體上,不應設置在經常被遮擋的位置。 6.1.5 消防安全疏散指示的正面或其鄰近不得有妨礙公眾視讀的障礙物。 6.1.6 盲人集中的場所宜設置聲音疏散指示系統。 6.2 消防應急標志燈的設置 6.2.1 下列部位或場所應設置指示出口的消防應急標志燈: 1 建筑物內的安全出口。 2 多層、高層建筑中各樓層通向疏散樓梯間或防煙樓梯間前室的門口。 3 公共建筑室內最遠點至房間疏散門距離超過15m的房間出口。 4 在地面首層無障礙出口處應設置肢殘人員標志,并在各層消防電梯口設置肢殘人員標志。 6.2.2指示出口的消防應急標志燈的設置應符合下述要求: 1 應設置在出口門的內側,其標志面應朝向建筑物內的疏散通道。 2 應設置在出口門的上方居中或門的旁邊,底邊離門框距離不大于200mm。 6.2.3 下列部位或場所應設置指示疏散方向的消防應急標志燈: 1 疏散走道拐彎處。 2 地下室疏散樓梯間。 3 超過20m的直行走道、超過10m的袋型走道。 4 人防工程。 5 避難間、避難層及其他安全場所。 6.2.4 樓梯間應設置指示樓層的消防應急標志燈,地面層應同時設置指示地面層和指示安全出口方向的消防應急標志燈。 6.2.5 指示疏散方向的消防應急標志燈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1設置在疏散走道的頂部時,其底邊距地面高度宜為2.2m~2.5m。 2 設置在疏散走道的側面墻上時,設置高度宜底邊距地1m以下,標志燈設置間距不應大于10m,燈具突出墻面部分的尺寸不宜超過20mm,且表面平滑。 3 指示疏散方向的消防應急標志燈在地面設置時,燈具最高點與地面垂直距離高度不應大于3mm,燈具邊緣與地面垂直距離高度不應大于1mm,標志燈設置間距不應大于3m。 4 導向光流型消防應急標志燈的指示方向應與疏散方向相同,標志燈設置間距不應大于1.5m,在地面設置時應符合本條第2款要求。 5 地面設置的消防應急標志燈防護等級應符合IP65要求。 注:1、2種設置方式可在消防應急標志燈中增設消防標志牌。 6.2.6 展覽廳、商場、候車(船)室、民航候機廳、營業廳等人員密集的場所在滿足6.2.5條要求的基礎上,還應滿足下列要求: 1 宜在疏散路線的上方設置消防應急標志燈,消防應急標志燈的疏散方向應指向固定的安全出口,標志燈設置間距不應大于20m。 2 室內高度為3.5m~4.5m的場所應設置指示疏散方向的中型消防應急標志燈,高度超過4.5m的場所應設置指示疏散方向的大型消防應急標志燈,設置間距不應大于60m,展覽廳、商場設置間距不宜大于40m,消防應急標志燈底邊距地面高度宜大于3m。 6.3 消防應急照明燈的設置 6.3.1 下列部位或場所應設置消防應急照明燈: 1 建筑物內的疏散走道、樓梯間、防煙樓梯間前室、消防電梯間及其前室、合用前室和避難層(間),應優先設置在走道交叉處及拐彎處、自動扶梯上方或側上方附近。 2 配電室、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煙排煙機房、供消防用電的蓄電池室、自備發電機房、電話總機房以及發生火災時仍需堅持工作的其它房間。 3 無自然采光或夜間使用的公共場所及公共場所內流動人員數不少于5人的房間。 4 寄宿制幼兒園和小學的寢室、老年公寓的房間、醫院的病房和監護室等需要救援人員協助疏散的場所。 6.3.2 四星級及以上的賓館,宜在客房內設置消防應急照明燈。 6.3.3 消防應急照明燈的設置應符合下述要求: 1 宜嵌頂或吸頂安裝,當條件限制時可設置于走道側面墻上,其底邊距地高度宜大于2.5m。 2 應根據環境合理選用具有防潮、防水、防塵、防爆、防震、耐腐蝕和抗機械損傷等防護類別和等級的消防應急照明燈。 3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等發生火災時仍需堅持工作的房間可使用正常照明燈具。 3.2.4 建筑物內發生火災時,仍需消防作業的工作區域的照度應保持正常照明的照度值。(非電池供電) 3.2.5 應急照明燈具的設置應使下列地點的照度高于其周邊區域的照度: 1 指定的疏散出口和安全標志。 2 疏散走道中每個行進方向改變處。 3 每個內連走廊的連接處。 4 安全出口的外面及其附近區域。 6.4應急照明配電箱和分配電箱的設置 6.4.1 配電箱和分配電箱宜設置于值班室、設備機房、電氣管道井或配電間等房間內。 6.4.2 配電箱和分配電箱落地安裝時宜高出地面50mm以上,屏前和屏后的通道最小寬度應符合GB50054中的規定。 6.4.3 配電箱和分配電箱安裝在墻上時,其底邊距地面高度宜為1.3 m~1.5m,靠近門軸的側面距墻不應小于0.5m,正面操作距離不應小于1.0m。 6.5 應急電源盒的設置 6.5.1 應急電源盒與配套的燈具間距不宜大于1m。 6.5.2 應急電源盒暗設時其工作狀態指示燈和手動試驗裝置應設置在能夠觀察和操作的位置。 6.5.3 6.5.4 應急電源盒與其供電的照明燈具間的連接線應有防止鼠咬保護。 6.6 應急照明集中電源的設置 6.6.1應急照明集中電源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1不宜置于火災爆炸危險環境的場所。 2使用酸性電池時,不應設置于帶有堿性物質場所;使用堿性電池時,不應設置于帶酸性的場所。 3應距暖氣等熱源1m以上。 6.6.2 嚴禁在密封環境中使用,應安裝于通風良好地方;電池容量≤10000V Ah至少有自然通風孔;當電池容量呈≥10000V Ah時,除自然通風孔外,尚應加裝通風裝置并保證通風換氣次數不少于3次/時。 6.6.3應急照明集中電源柜(箱)落地安裝時宜高出地面150mm以上,屏前和屏后的通道最小寬度應符合GB50054中的規定。 6.7 應急照明控制器的設置 6.7.1應急照明控制器應設置于消防控制室內,沒有消防控制室時,應設置在有人值班的場所。 6.7.2應急照明控制器在消防控制室落地安裝時應符合GB50116中消防控制室內布置的相關要求。 6.8 疏散指示標志牌 6.8.1指示疏散方向的消防標志牌只能設置在地面或距地面1m以下的側面墻上。 6.8.2消防標志牌不應設置在門、窗等可移動的物體上(特殊標志除外)。
請教消防應急燈安裝要求
一般不這樣干.方法1:用應急電源EPS電源箱,對應急照明供電,燈具為普通日光燈、吸頂燈,EPS電源平時在市電正常的時候由市電供電,當市電停電時EPS電源箱內蓄電池經過逆變電路將直流變交流向這些燈具供電.(效果好費用大) 方法2:采用單管日光燈,燈內配充電放電裝置,市電正常時燈具由市電供電,當市電停電時,燈內充電電容向日關燈放電(成本低安裝簡單,效果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