鴻茅藥酒案,檢察院批捕了嗎
批捕過了
鴻茅藥酒事件為什么還取保候審
只要犯罪嫌疑人符合條件的,就可以辦理取保候審.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
鴻茅藥酒的老板抓起來了嗎
你好, 沒有,只是被處罰了一筆錢.想這樣的事件,除非他是真的有害,對國家人民已經造成了嚴重的傷害,才會被抓,像這樣的一般是罰金與下令整改.(ps:即使是以前的三路,也只是倒閉,沒有被抓主事人)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所幫助,望采納.
鴻茅藥酒案中,檢察院為什么會退回補充偵查
還是因為事情鬧大了,早在批捕階段,檢察院發現證據不足,不說要撤案,起碼要不批準逮捕
鴻茅藥酒事件應該如何進行公共關系處理?
上策是第一時間發聲,主動承擔責任,真誠與公眾、媒體溝通,以冷對熱,以靜制動,循序漸進; 中策是發布申明,澄清事實,權威證實,區別對待媒體,私下通過公司法務部聯系相關網站、自媒體刪除不實文章,降低不利影響; 下策是通過法律訴訟的方式維護企業合法權益.
如何評價「中國醫師協會就鴻茅藥酒事件聲明:防止民事
中國醫師協會主要是蹭熱點,聲援一個什么樣的醫生?
一個自己都承認為博眼球的醫生;
一個連基本藥量單位都不知道的醫生(譚醫生寫道:每天1瓶,離天堂更近一點。紅毛標稱用量是每天15毫。而每瓶藥酒是500毫升。);
《醫療機構藥事管理規定》第三十六條 醫療機構藥師工作職責:(六)掌握與臨床用藥相關的藥物信息,提供用藥信息與藥學咨詢服務,向公眾宣傳合理用藥知識;(紅毛1瓶的量為500毫升和250毫升,用法是每天2次,每次15毫升,7天無效需就醫;譚醫生向公眾宣傳的合理用藥知識是每天1瓶,還要用毒藥的字眼來抓眼球)
中國醫師協會也是懂得以上三點的問題的。
最新的結果算是醫生和紅毛和解了。
5月17日下午,譚秦東在微博上發表一則個人聲明,聲明中稱,其于2017年12月19日在“美篇”個人主頁上發表《中國神酒鴻毛藥酒,來自天堂的毒藥》一文。譚秦東表示,他在寫作上述文章時使用了“毒藥”作為標題,主要是想用這種“抓眼球”的方式吸引讀者,強調該藥品的“禁忌癥”,希望對特殊人群起到警示作用。
譚秦東承認,其在標題用詞上考慮不周,缺乏嚴謹性,“如果因該文對鴻茅國藥股份有限公司帶來了影響,本人深表歉意,希望鴻茅國藥股份有限公司予以諒解。”同時,他也對該文給消費者可能帶來的誤解表示歉意。
鴻茅藥酒事件,鴻茅藥酒怎么回事
鴻茅藥酒是當地支柱產業.就利用公權力打擊質疑者 這種政商合作的行事引起了眾怒
鴻茅藥酒被行政部門處罰了多少次
【健康時報:別把藥當酒喝!鴻茅藥酒廣告違法2630次 誰是它的護身符】健康時報記者通過研究近十年的公告文件,不完全統計的結果顯示,鴻茅藥酒廣告曾被江蘇、遼寧、山西、湖北等25個省市級食藥監部門通報違法,違法次數達2630次,被25個省市食藥監部門99次列入違法廣告公告移送工商行政部門查處,被10省市18次采取暫停銷售的行政強制措施。可令人費解的是,一邊是鴻茅藥酒違法廣告在各地被查處,另一邊內蒙古食藥監管理局作為監管部門和廣告批文核準部門,卻一路為鴻茅藥酒廣告“開綠燈”。據國家食藥監總局官網數據庫,2011年至今鴻茅藥酒一共獲得從蒙藥廣審(文)第2011010004號到蒙藥廣審(視)第2017080117號共1034個廣告批文,僅2017年1~7月就獲得234個廣告批文。與此同時,2016年烏蘭察布市涼城縣(鴻茅藥業所在地)政府工作報告顯示,鴻茅藥業五年上繳稅收1.6億多元,其中2015年實現銷售收入12億元,完成稅收近6000萬元。
鴻茅藥酒事件揭示出哪些社會問題
“依法治國必須落到實處”——幾十年如一日的莊嚴承諾,到如今依然是夢幻泡影、海市蜃樓.除了失望,還能說什么?
鴻茅藥酒事件會導致企業破產嗎
鴻茅藥酒事件如果徹查~如配方、如藥材(豹骨)來源,如藥品實驗情況,導致企業破產的可能性非常大.但目前的情況是各方都在保這個企業,這樣破產的可能性就非常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