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微鏡各部分結構的作用?
1、目鏡
在目鏡上方刻有放大倍數,如10×、20×等。按照視場的大小,目鏡可分為普通目鏡和廣角目鏡。有些顯微鏡的目鏡上還附有視度調節機構,操作者可以對左右眼分別進行視度調整。另有照相目鏡(NFK)可用于拍攝。
2、物鏡
由數組透鏡組成,安裝于轉換器上,又稱接物鏡。觀察過程中物鏡的選擇一般遵循由低到高的順序,因為低倍鏡的視野大,便于查找待檢的具體部位。顯微鏡的放大倍數,可粗略視為目鏡放大倍數與物鏡放大倍數的乘積。
3、聚光器
聚光透鏡的功能是將光線聚焦于視場范圍內;透鏡組下方的虹彩光圈可開大縮小,以控制聚光器的通光范圍,調節光的強度,影響成像的分辨力和反差。使用時應根據觀察目的,配合光源強度加以調節,得到最佳成像效果。
4、光源
較早的普通光學顯微鏡借助鏡座上的反光鏡,將自然光或燈光反射到聚光器透鏡的中央作為鏡檢光源。反光鏡是由一平面和另一凹面的鏡子組成。
不用聚光器或光線較強時用凹面鏡,凹面鏡能起會聚光線的作用;用聚光器或光較弱時,一般都用平面鏡。新近出產的顯微鏡一般直接在鏡座上安裝光源,并有電流調節螺旋,用于調節光照強度。
5、鏡座
基座部分,用于支持整臺顯微鏡的平穩。
6、鏡柱
鏡座與鏡臂之間的直立短柱,起連接和支持的作用。
7、鏡臂
顯微鏡后方的弓形部分,是移動顯微鏡時握持的部位。有的顯微鏡在鏡臂與鏡柱之間有一活動的傾斜關節,可調節鏡筒向后傾斜的角度,便于觀察。
8、鏡筒
安裝在鏡臂先端的圓筒狀結構,上連目鏡,下連接物鏡轉換器。顯微鏡的國際標準筒長為160 mm,此數字標在物鏡的外殼上。
9、物鏡轉換器
鏡筒下端的可自由旋轉的圓盤,用于安裝物鏡。觀察時通過轉動轉換器來調換不同倍數的物鏡。
10、載物臺
鏡筒下方的平臺,中央有一圓形的通光孔。用于放置載玻片。載物臺上裝有固定標本的彈簧夾,一側有推進器,可移動標本的位置。有些推動器上還附有刻度,可直接計算標本移動的距離以及確定標本的位置。
11、準焦螺旋
裝在鏡臂或鏡柱上的大小兩種螺旋,轉動時可使鏡筒或載物臺上下移動,從而調節成像系統的焦距。大的稱為粗準焦螺旋,每轉動一圈,鏡筒升降10mm;小的為細準焦螺旋,轉動一圈可使鏡筒僅升降0.1mm。一般在低倍鏡下觀察物體時,以粗準焦螺旋迅速調節物像,使之位于視野中。
在此基礎上,或在使用高倍鏡時,用細準焦螺旋微調。必須注意,一般顯微鏡裝有左右兩套準焦螺旋,作用相同,但切勿兩手同時轉動兩側的螺旋,防止因雙手力量不均產生扭力,導致螺旋滑絲。
擴展資料
顯微鏡優缺點:
1、在電子顯微鏡中樣本必須在真空中觀察,因此無法觀察活樣本。隨著技術的進步,環境掃描電鏡將逐漸實現直接對活樣本的觀察;
2、在處理樣本時可能會產生樣本本來沒有的結構,這加劇了此后分析圖像的難度;
3、由于電子散射能力極強,容易發生二次衍射等;
4.由于為三維物體的二維平面投影像,有時像不唯一;
5、由于透射電子顯微鏡只能觀察非常薄的樣本,而有可能物質表面的結構與物質內部的結構不同;
6、超薄樣品(100納米以下),制樣過程復雜、困難,制樣有損傷;
7、電子束可能通過碰撞和加熱破壞樣本;
8、此外電子顯微鏡購買和維護的價格都比較高。
顯微鏡種類:
電子顯微鏡按結構和用途可分為透射式電子顯微鏡、掃描式電子顯微鏡、反射式電子顯微鏡和發射式電子顯微鏡等。
透射式電子顯微鏡常用于觀察那些用普通顯微鏡所不能分辨的細微物質結構;
掃描式電子顯微鏡主要用于觀察固體表面的形貌,也能與X射線衍射儀或電子能譜儀相結合,構成電子微探針,用于物質成分分析;
發射式電子顯微鏡用于自發射電子表面的研究。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顯微鏡
顯微鏡構造包括哪些部件?各有何作用
顯微鏡的結構 普通光學顯微鏡的構造主要分為三部分:光學部分,機械部分、照明部分 光學部分:目鏡,物鏡 機械部分:機身支架,載物臺,調焦系統,物鏡轉換器 照明部分:集光鏡,聚光鏡,光源 深圳隆基儀器常用體式顯微鏡最基本的部件有:目鏡,物鏡,機身支架,載物臺(工作臺),調焦系統,物鏡轉換器,集光鏡,聚光鏡,光源 等組成. 三目體視電子視頻顯微鏡
顯微鏡各結構的作用
(1)鏡座:是顯微鏡的底座,用以支持整個鏡體 2)鏡柱:是鏡座上面直立的部分,用以連接鏡座和鏡臂. (3)鏡臂:一端連于鏡柱,一端連于鏡筒,是取放顯微鏡時手握部位. (4)鏡筒:連在鏡臂的前上方 (5)物鏡轉換器(旋轉器) (6)鏡臺(載物臺) (7)調節器:是裝在鏡柱上的大小兩種螺旋,調節時使鏡臺作上下方向的移動 照明部分 裝在鏡臺下方,包括反光鏡,集光器. 目鏡:裝在鏡筒的上端 物鏡:裝在鏡筒下端的旋轉器上
顯微鏡14個部分的名稱?及作用?
■光學顯微鏡結構
普通光學顯微鏡的構造主要分為三部分:機械部分、照明部分和光學部分。
◆機械部分
顯微鏡結構圖(1)鏡座:是顯微鏡的底座,用以支持整個鏡體。
(2)鏡柱:是鏡座上面直立的部分,用以連接鏡座和鏡臂。
(3)鏡臂:一端連于鏡柱,一端連于鏡筒,是取放顯微鏡時手握部位。
(4)鏡筒:連在鏡臂的前上方,鏡筒上端裝有目鏡,下端裝有物鏡轉換器。
(5)物鏡轉換器(旋轉器):接于棱鏡殼的下方,可自由轉動,盤上有3-4個圓孔,是安裝物鏡部位,轉動轉換器,可以調換不同倍數的物鏡,當聽到碰叩聲時,方可進行觀察,此時物鏡光軸恰好對準通光孔中心,光路接通。轉換物鏡后,不允許使用粗調節器,只能用細調節器,使像清晰。
(6)鏡臺(載物臺):在鏡筒下方,形狀有方、圓兩種,用以放置玻片標本,中央有一通光孔,我們所用的顯微鏡其鏡臺上裝有玻片標本推進器(推片器),推進器左側有彈簧夾,用以夾持玻片標本,鏡臺下有推進器調節輪,可使玻片標本作左右、前后方向的移動。
(7)調節器:是裝在鏡柱上的大小兩種螺旋,調節時使鏡臺作上下方向的移動。
①粗調節器(粗螺旋):大螺旋稱粗調節器,移動時可使鏡臺作快速和較大幅度的升降,所以能迅速調節物鏡和標本之間的距離使物象呈現于視野中,通常在使用低倍鏡時,先用粗調節器迅速找到物象。
②細調節器(細準焦螺旋):小螺旋稱細調節器,移動時可使鏡臺緩慢地升降,多在運用高倍鏡時使用,從而得到更清晰的物象,并借以觀察標本的不同層次和不同深度的結構。
◆照明部分
裝在鏡臺下方,包括反光鏡,集光器。
(1)反光鏡:裝在鏡座上面,可向任意方向轉動,它有平、凹兩面,其作用是將光源光線反射到聚光器上,再經通光孔照明標本,凹面鏡聚光作用強,適于光線較弱的時候使用,平面鏡聚光作用弱,適于光線較強時使用。
(2)集光器(聚光器)位于鏡臺下方的集光器架上,由聚光鏡和光圈組成,其作用是把光線集中到所要觀察的標本上。
①聚光鏡:由一片或數片透鏡組成,起匯聚光線的作用,加強對標本的照明,并使光線射入物鏡內,鏡柱旁有一調節螺旋,轉動它可升降聚光器,以調節視野中光亮度的強弱。
②光圈(虹彩光圈):在聚光鏡下方,由十幾張金屬薄片組成,其外側伸出一柄,推動它可調節其開孔的大小,以調節光量。
◆光學部分
(1)目鏡:裝在鏡筒的上端,通常備有2-3個,上面刻有5×、10×或15×符號以表示其放大倍數,一般裝的是10×的目鏡。
(2)物鏡:裝在鏡筒下端的旋轉器上,一般有3-4個物鏡,其中最短的刻有“10×”符號的為低倍鏡,較長的刻有“40×”符號的為高倍鏡,最長的刻有“100×”符號的為油鏡,此外,在高倍鏡和油鏡上還常加有一圈不同顏色的線,以示區別。
顯微鏡的放大倍數是物鏡的放大倍數與目鏡的放大倍數的乘積,如物鏡為10×,目鏡為10×,其放大倍數就為10×10=100。
顯微鏡的基本結構和作用:
顯微鏡的光學系統主要包括物鏡、目鏡、反光鏡和聚光器四個部件.廣義的說也包括照明光源、濾光器、蓋玻片和載玻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