壓力容器一、二、三類是怎么分類的?
根據《固定式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
第4條 為有利于安全技術管理和監督檢查,根據容器的壓力高低、介質〔注〕的危害程度以及在生產過程中的重要作用,將本規程適用范圍的容器劃分為三類(壓力等級和種類的劃分見附件一):
1.屬于下列情況之一者為一類容器:
(1)非易燃或無毒介質的低壓容器;
(2)易燃或有毒介質的低壓分離容器和換熱容器;
2.屬于下列情況之一者為二類容器:
(1)中壓容器;
(2)劇毒介質的低壓容器;
(3)易燃或有毒介質的低壓反應容器和貯運容器;
(4)內徑小于1米的低壓廢熱鍋爐。
3.屬于下列情況之一者為三類容器:
(1)高壓、超高壓容器;
(2)劇毒介質且Pw×V≥200升。公斤力/厘米2的低壓容器或劇毒介質的中壓容器;
(3)易燃或有毒介質且Pw×V≥50000升.公斤力/厘米2的中壓反應容器,或PW×V≥5000升,公斤力/厘米2中壓貯運容器;
(4)中壓廢熱鍋爐或內徑大于1米的低壓廢熱鍋爐。
壓力容器分類,數字越大級別越高么?
根據《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暫行條例》規定,工作壓力在0.1MPa以上的屬于壓力容器. 壓力容器的分類方法很多,介紹幾種 一、按設計壓力分(P)類 1、低壓(代號L)0.1MPa≤P2、中壓(代號M)1.6MPa≤P3、高壓(代號H)10MPa≤P4、超高壓(代號U)P≥100MPa. 二、按《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分類:分為Ⅰ類,Ⅱ類,Ⅲ類;類別越高,對制造要求越高.另外的不作介紹啦!嘿嘿……
壓力容器的分類,主要看介質的特性,怎么確定劃分
壓力容器的分類及壓力等級、品種的劃分
A1 壓力容器的分類
A1.1 介質分組
壓力容器的介質分為以下兩組,包括氣體、液化氣體或者最高工作溫度高于或者等于標準沸點的液體。
(1)第一組介質:毒性程度為極度危害、高度危害的化學介質,易燃介質,液化氣體。
(2)第二組介質:由除第一組以外的介質組成,如水蒸汽、氮氣等。
A1.2 介質危害性
介質危害性指壓力容器在生產過程中因事故致使介質與人體大量接觸,發生爆炸或者因經常泄漏引起職業性慢性危害的嚴重程度,用介質毒性程度和爆炸危害程度表示。
A1.2.1 毒性程度: 綜合考慮急性毒性、最高容許濃度和職業性慢性危害等因素。極度危害最高容許濃度小于0.1mg/m3;高度危害最高容許濃度0.1~1.0 mg/m3; 中度危害最高容許濃度1.0~10.0 mg/m3; 輕度危害最高容許濃度大于或者等于10.0 mg/m3。
A1.2.2 易燃介質: 指氣體或者液體的蒸汽、薄霧與空氣混合形成的爆炸混合物,并且其爆炸下限小于10%,或者爆炸上限和爆炸下限的差值大于或者等于20%的介質。
A1.2.3 介質毒性危害強度和爆炸危害程度按GB 5044—1985 《職業性接觸毒物危害程度分級》、HG 20660—2000 《壓力容器中化學介質毒性危害和爆炸危險程度分類》兩個標準確定。兩者不一致時,以危害(危險)程度高的為準。
哪為知道第一類壓力容器D1和第二類壓力容器D2的參數?
D1類是容規的第一類壓力容器;D2是容規的第二類低、中壓容器。
1、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為第三類壓力容器:
高壓容器;
中壓容器(僅限毒性程度為極度和高度危害介質);
中壓儲存容器(僅限易燃或毒性程度為中度危害介質,且pV乘積大于等于10MPa?m3 );
中壓反應容器(僅限易燃或毒性程度為中度危害介質,且pV乘積大于等于0.5Pa?m3);
低壓容器(僅限毒性程度為極度和高度危害介質,且乘積大于等于0.2MPa?m3 )
高壓、中壓管殼式余熱鍋爐;
中壓搪玻璃壓力容器;
使用強度級別較高(指相應標準中抗拉強度規定值下限大于等于540MPa)的材料制造的壓力容器;
移動式壓力容器,包括鐵路罐車(介質為液化氣體、低溫液體)、罐式汽車[液化氣體運輸(半掛)車、低溫液體運輸(半掛)車、永久氣體運輸(半掛)車]和罐式集裝箱(介質為液化氣體、低溫液體)等;
球形儲罐(容積大于等于50m3);低溫液體儲存容器(容積大于5m3)。
低溫液體儲存容器(容積大于5m3)
2、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為第二類壓力容器:
中壓容器;
低壓容器(僅限毒性程度為極度和高度危害介質);
低壓反應容器和低壓儲存容器(僅限易燃介質或毒性程度為中度危害介質);
低壓管殼式余熱鍋爐;
低壓搪玻璃壓力容器。
3、除上述規定以外的低壓容器為第一類壓力容器。
壓力容器制造許可級別劃分
級別 制造壓力容器范圍 代表產品
A 超高壓容器、高壓容器(A1);
第三類低、中壓容器(A2);
球形儲罐現場組焊或球殼板制造(A3);
非金屬壓力容器(A4);醫用氧艙(A5)
A1應注明單層、鍛焊、多層包扎、繞帶、熱套、繞板、
無縫、鍛造、管制等結構形式
B 無縫氣瓶(B1);焊接氣瓶(B2);特種氣瓶(B3)
B2注明含(限)溶解乙炔氣瓶或液化石油氣瓶。B3注明
機動車用、纏繞、非重復充裝、真空絕熱低溫氣瓶等
C 鐵路罐車(C1);汽車罐車或長管拖車(C2);
罐式集裝箱(C3)
D 第一類壓力容器(D1);
第二類低、中壓容器(D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