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注冊流程?
你好: 保健食品注冊整個流程:配方論證、小試研究、方法學論證、中試生產、省局抽樣、試制現場核查、試驗現場核查、做試驗拿到合格試驗報告(理化、毒理、功能等)、國家局受理、技術審評、行政審評等,這是一個大概的流程. 保健食品申報咨詢(批文轉讓)::: 謝謝,希望對你的問題有所幫助~~~
新資源保健食品如何申報?
你好,新資源原料申報保健食品和普通的原料是一樣的流程. 《新資源食品管理辦法》規定,新資源食品包括在我國無食用習慣的動物、植物和微生物,從動物、植物、微生物中分離的在我國我食用習慣的食品原料,在食品加工過程中食用的微生物新品種,因采用新工藝生產導致原有成分或者結構發生改變的食品原料.例如現在已批準的磷蝦油、磷脂酰絲氨酸等等. 選擇新資源食品作為保健食品的原料,在購買原料和提交原料資質的時候,必須選擇取得衛生部頒發的新資源批件的那個廠家. 附件為新資源食品申報保健食品的流程,請參考,希望對你的問題有幫助.
申報保健品的程序??
國產保健食品的申報需經過檢驗、整理申報材料、申請初審、初審、申請終審、終審等程序,目前初審處于暫停階段
如何辦理保健食品批文
保健品批文就是保健食品備案后分發的批準文號,具體參考資料 參考資料:保健食品批文辦理指南
[原創]保健食品注冊步驟?
有時候,大家的問題很大.我也只能簡單回答了:注冊保健食品第一步:上中保辦的網站,看有關保健食品注冊的所有法律法規.第二步:根據所選定項目的功能制備樣品和質量標準,送相關檢驗部門檢驗第三步:整理申報資料;第四步:申報資料及樣品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注冊處,受理后轉國家局審批第五步:拿批件.新保健食品的注冊資料比以前難了,更接近藥品研究資料.如果你做過藥品研究就不難.
如何申請保健食品
食品衛生許可證申請須知
(適用于保健食品生產,其他食品生產)
一,辦事項目
保健食品生產者,其他食品生產申請辦理食品衛生許可證新證.
二,辦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
2,《食品衛生許可證管理辦法》
3,《上海市食品經營衛生許可證發放管理辦法》
三,申請范圍
保健食品生產者,包括既生產保健食品又生產其他食品者
四,辦理程序
(一)申請人填寫申請表,到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受理窗口遞交下列有關材料:
1,《上海市食品衛生許可證申請表》;
2,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業主)相關證明;
3,屬委托辦理的委托代理人資格證明;
4,食品經營活動的場所和設備布局,工藝流程,衛生設施等示意圖(包括人流,物流圖,潔凈區域劃分圖,凈化空氣流程圖等);
5,屬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提供預防性衛生監督材料(另見單頁);
6,生產經營場所性質的有關證明;
7,委托生產加工提供產品的委托合同復印件(委托加工的需提供);
8,原輔料及清單(包括原輔料及內包裝材料,清單內容名稱,生產企業名稱,許可證情況,后附原料生產企業的衛生許可證,藥品生產許可證或衛生檢疫證書等);
9,生產,制作設備設施;
10,凈化車間檢測報告;
11,生產加工(包括委托加工)保健食品批準證書復印件;
12,增加產品系接受委托生產的,應當提供委托合同復印件;
13,其他資料(以下其他資料需根據申報產品分別提供):①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保健食品批準證書》(申請保健食品需提供);②產品原料配方;③生產,制作工藝流程;④產品包裝形式;⑤與實際產品內容相符合的標簽,說明書樣張;⑥產品衛生質量標準;⑦檢驗評價報告(申請保健食品需提供):毒理性安全性評價報告,功能學評價報告,功效成分鑒定報告,穩定性評價報告,衛生學評價報告.
14,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規定或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申請資料中的復印件應逐頁加蓋申請人印章或騎縫章,加蓋的印章應符合國家有關用章規定,并具有法律效力.
(二)市食品藥品監管局進行形式審查,對合格的出具受理通知書.
(三)受理后,市食品藥品監管局指派人員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食品衛生許可證管理辦法》,《上海市食品經營衛生許可證發放管理辦法》等的要求進行資料和現場審核.
(四)市食品藥品監管局依據審核結果作出準予(或不予)行政許可的審批決定.作出準予決定并應發放《上海市食品衛生許可證》的,向申請人發放《上海市食品衛生許可證》.
五,辦理機構/部門
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監察處,市食品藥品監督所
六,受理地點
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受理窗口
地址:上海市河南南路288號 電話:021-63356017
時間:周一至四上午 9:00-11:30 下午 1:30-5:00 周五上午 9:00-11:30
七,辦理時限
1,收到申請后五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
2,受理后二十日內作出審批決定;
3,作出準予決定后十日內發放《上海市食品衛生許可證》.
八,收費標準
10元/證
下載表格
《上海市食品衛生許可證申請書(適用于保健食品,其他食品生產)》
保健食品報檢過程
中國企業要從事進口保健品、食品的經營業務,除了一般企業所必需的工商、稅務注冊等手續外,還需在注冊的營業范圍內增加進口食品批發或零售經營資格,辦理食品流通衛生許可證等。如需自營進口,還需要到相關部門辦理下列手續:
一、到當地外經貿主管部門領取《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經過備案登記后才具備對外貿易資格。對外貿易經營者應憑加蓋備案登記印章《登記表》在30日內到當地海關、檢驗檢疫、外匯、稅務等部門辦理開展對外貿易業務所需要的手續。
二、清關前資料準備:
(一)中文標簽備案中國進口食品、飲料經銷商根據中國《食品標簽通用標準》和有關規定準備下列申報文件后,到當地商品檢驗檢疫局領取表格后申辦:(可委托進出口代理申辦)備案中文標簽所需的資料:
1、標簽檢驗監管備案表(申請書);
2、原外文標簽樣圖片(前和后的標簽資料);
3、原外文標簽翻譯件(前和后的標簽資料);
4、中文商標設計樣張(前和后的標簽資料);
5、食品、飲料的原產地證明;
6、中國經銷商營業執照、電話號碼;
7、外國生產商公司名稱;
8、食品、飲料的樣品(一般各3~5包/瓶;有時按需要會多抽取幾包/瓶);
9、國家商檢局辦證部門需要的其它資料。
(二)進口食品、飲料報關報檢所需資料如下:
1、代理合同、銷售合同、發票、裝箱單各一式三份;
2、中文標簽及原標簽電子版。原標簽翻譯件。(或中文標簽預備案證明書);
3、出口國官方衛生證(或者自由銷售證明或者健康證);
4、出口國官方產地證;
5、廠家成分分析說明;
6、熏蒸證/無木質包裝聲明;
7、海運/空運提單;
8、其它各口岸管理機構要求提供的單證。
國產保健食品的申報程序?
中試生產、樣品抽檢、機構檢驗、省局形審和受理、現場考核、樣品復檢、技術審評、行政審批、獲得批件等程序.北京奧達康醫藥的網站上都有這些問題的回答.
進口保健食品的申報程序?
機構檢驗、國家局形審和受理、樣品復檢、技術審評、行政審批、獲得批件等程序.北京奧達康醫藥的網站上有相關問題的回答,希望能夠幫到你.
保健品公司申請流程
一、開保健品店需要的證件:
食品衛生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產品營業執照、法人委托書組織機構代碼證gmp證書,廠家的營業執照。
二、注冊流程:
1、工南局核名稱(一般3個工作目,重名的話時間不定)
2、到工商局約號辦理營業執照(7-10個工作日)
3、到質量技術監督局辦理組織機構代碼證(3-5個工作日
4、然后稅務局辦理稅務登記證(3個工作日)
5、最后到銀行開立基本戶,批下來要最少5個工作日。
根據《保健食品管理辦法》:
第六條 申請《保健食品批準證書》時,必須提交下列資料:
(一)保健食品申請表;
(二)保健食品的配方、生產工藝及質量標準;
(三)毒理學安全性評價報告;
(四)保健功能評價報告;
(五)保健食品的功效成分名單,以及功效成分的定性和/或定量檢驗方法、 穩定性試驗報告。因在現有技術條件下,不能明確功效成分的,則須提交食品中與保健功能相關的主要原料名單;
(六)產品的樣品及其衛生學檢驗報告;
(七)標簽及說明書(送審樣);
(八)國內外有關資料;
(九)根據有關規定或產品特性應提交的其它材料。
第七條 衛生部和省級衛生行政部門應分別成立評審委員會承擔技術評審工作,委員會應由食品衛生、營養、毒理醫學及其它相關專業的專家組成。
第八條 衛生部評審委員會每年舉行四次評審會,一般在每季度的最后一個月召開。經初審合格的全部材料必須在每季度第一個月底前寄到衛生部。
衛生部根據評審意見,在評審后的30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批準的決定。衛生部評審委員會對申報的保健食品認為有必要復驗的,由衛生部指定的檢驗機構進行復驗。復驗費用由保健食品申請者承擔。
第九條 由兩個或兩個以上合作者共同申請同一保健食品時,《保健食品批準證書》共同署名,但證書只發給所有合作者共同確定的負責者。申請時,除提交本辦法所列各項資料外,還應提交由所有合作者簽章的負責者推薦書。
第十條 《保健食品批準證書》持有者可憑此證書轉讓技術或與他方共同合作生產。轉讓時,應與受讓方共同向衛生部申領《保健食品批準證書》副本。
申領時,應持《保健食品批準證書》,并提供有效的技術轉讓合同書。《保健食品批準證書》副本發放給受讓方,受讓方無權再進行技術轉讓。
第十一條 已由國家有關部門批準生產經營的藥品,不得申請《保健食品批準證書》。
第十二條 進口保健食品時,進口商或代理人必須向衛生部提出申請。申請時,除提供第六條所需的材料外,還要提供出產國(地區)或國際組織的有關標準,以及生產、銷售國(地區)有關衛生機構出具的允許生產或銷售的證明。
第十三條 衛生部對審查合格的進口保健食品發放《進口保健食品批準證書》,取得《進口保健食品批準證書》的產品必須在包裝上標注批準文號和衛生部規定的保健食品標志。口岸進口食品衛生監督檢驗機構憑《進口保健食品批準證書》進行檢驗,合格后放行。
擴展資料:
根據《保健食品管理辦法》:
第二十一條 保健食品標簽和說明書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和要求,并標明下列內容:
(一)保健作用和適宜人群;
(二)食用方式和適宜的食用量;
(三)貯藏方式;
(四)功效成分有名稱及含量。因在現有技術條件下,不能明確功效成分的,則須標明與保健功能有關的原料名稱;
(五)保健食品批準文號;
(六)保健食品標志;
(七)有關標準或要求所規定的其他標簽內容。
第二十二條 保健食品的名稱應當準確、科學,不得使用人名、地名、代號及夸大或容易誤解的名稱,不得使用產品中非主要功效成分的名稱。
第二十三條 保健食品的標簽、說明書和廣告內容必須真實,符合其產品質量要求。不得有暗示可使疾病痊愈的宣傳。
第二十四條 嚴禁利用封建迷信進行保健食品的宣傳。
第二十五條 未經衛生部按本辦法審查批準的食品,不得以保健食品名義進行宣傳。
參考資料來源:搜狗百科-保健食品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