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混肥的新標準是什么
肥料名稱應標明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已經規定的肥料名稱。如“復混肥料”、“復合肥料”等;對有特殊用途的肥料名稱,在產品名稱下用小1號字體標注,如“復合肥料硫酸鉀型”。農民朋友如果看見“高效×××”、“××肥王”等字樣,說明產品有不實夸大性宣傳。
復混肥料(復合肥料)養分量的標準。(1)單一養分含量:應以配合式N、P2O5、K2O的順序,分別表明總氮、有效五氧化二磷、氧化鉀的百分含量。二元肥料應在不含單養分的位置標以“0”,如復混肥料15—0—10,表示該肥不含磷元素或磷元素低于4.0%。(2)總養分含量:應標明總氮、有效五氧化二磷、氧化鉀的百分含量,不得將其他元素或化合物計入總養分。(3)若在復混肥(復合肥)中加入中量元素、微量元素,不得在包裝容器和質量證明書上證明。
氯離子含量的標注。當復混(合)肥中氯離子的含量大于3.0%時,應在包裝物上標明“含氯”,以避免對忌氯作物造成傷害;凡未在包裝容器上標明“含氯”的,其氯離子的含量不得超過3.0%。
規格及凈含量(凈重)的標注。復混(合)肥每袋凈含量為(50±0.5)公斤、(40±0.4)公斤、(25±0.25)、(10±0.1)公斤四種規格,且每批產品平均每袋凈含量不得低于50公斤、40公斤、25公斤、10公斤,在規定每袋凈含量范圍內的產品中有添加物時,必須與原料混合均勻,不得以小包裝形式放入包裝袋中。
合格證(質量證明書)、生產日期或批號。每袋肥料都應附有產品合格證或質量證明書,生產日期或批號應在產品合格證、質量證明書或產品外包裝上標明。
生產者或經銷者的名稱和地址。應當在產品包裝上標明經依法登記注冊,并能承擔產品質量責任的生產者或經銷者的名稱或地址。
產品標準。復混肥或復合肥均執行國家強制性標準GBI5063—2001《復混肥料(復合肥料)》,產品標準號及年代號應在產品包裝上標明。
肥料登記證。復混肥料市場準入實行登記證制度,凡進入流通領域的商品肥料(包括復混肥)都必須經省級以上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的登記備案
你知道肥料是按什么標準執行的嗎
國家規定任何產品都要有相應的執行標準。執行標準包括企業標準(Q)、地區標準、行業(肥料)標準(NY)、國家標準(GB)、國際標準(ISO)幾部分。我國目前《尿素》(GB/T2440-2017)、百液體無水氨(GB/T536-2017)、硝酸銨(GB/T2945-2017)、農業用硫酸鉀(GB/T20406-2017)、過磷酸鈣(GB/T20413-2017)、復合肥(度GB/15063-2009)、摻混肥(GB/21633-2009)、有機肥(NY525-2012)、有機無機復混肥(GB18877-2009)、大量元素水溶肥(NY1107-2010)、中量元素水溶肥(NY2266-2012)、微量元素水溶肥(NY1428-2010)、含腐植酸水溶肥(NY1106-2010)、含氨基酸水溶肥(NY1429-2010)、農用菌劑(GB20287-2006)、生物有機肥(NY884-2012)、復合微生物肥料(NY/T798-2004)。購買肥料時除認清執行標準外,還要查驗肥料登記證號。限期使用的肥料應標注保質期或失效期;如產品保質期與儲藏條件有關,則必須標明產品的儲藏方法。
有機無機復混肥料的國家標準是什么
1、產品標準(現行有效):
GB 18877-2009 有機-無機復混肥料
GB 15063-2009 復混肥料(復合肥料)
2、檢測方法標準(現行有效):
GB/T 14540-2003 復混肥料中銅、鐵、錳、鋅、硼、鉬含量的測定
GB/T 17767.1-2008 有機-無機復混肥料的測定方法 第1部分:總氮含量
GB/T 17767.2-2010 有機-無機復混肥料的測定方法 第2部分:總磷含量
GB/T 17767.3-2010 有機-無機復混肥料的測定方法 第3部分:總鉀含量
GB/T 19203-2003 復混肥料中鈣、鎂、硫含量的測定
GB/T 22924-2008 復混肥料(復合肥料)中縮二脲含量的測定
GB/T 24890-2010 復混肥料中氯離子含量的測定
GB/T 24891-2010 復混肥料粒度的測定
GB/T 8571-2008 復混肥料 實驗室樣品制備
GB/T 8572-2010 復混肥料中總氮含量的測定 蒸餾后滴定法
GB/T 8573-2010 復混肥料中有效磷含量的測定
GB/T 8574-2010 復混肥料中鉀含量的測定 四苯硼酸鉀重量法
GB/T 8576-2010 復混肥料中游離水含量的測定 真空烘箱法
GB/T 8577-2010 復混肥料中游離水含量的測定 卡爾.費休法
復合肥的國家執行標準gb15063 – 2009是什么定義
復混肥料 compound fertilizer : 氮、磷、鉀三種養分中,至少有兩種養分標明量的由化學方法和(或)摻混方法制成的肥料. 復合肥料 complex fertilizer : 氮、磷、鉀三種養分中,至少有兩種養分標明量的僅由化學方法制成的肥料,是復混肥料的一種. 摻混肥料 bulk blending fertilizer : 氮、磷、鉀三種養分中,至少有兩種養分標明量的由干混方法制成的顆粒狀肥料,也稱BB肥. 有機-無機復混肥料 organic-inorganic compound fertilizer: 含有一定量有機質的復混肥料.
復合肥料(含硝酸磷鉀)國家強別執行標準是GB15O63一2OO9嗎?
是的. GB 15063-2009 復混肥料(復合肥料) 本標準規定了復混肥料(復合肥料)的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識、包裝、運輸和貯存. 本標準適用于復混肥料(包括各種專用肥料以及冠以各種名稱的以氮、磷、鉀為基礎養分的三元或二元固體肥料);已有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復合肥料如磷酸一銨、磷酸二銨、硝酸磷肥、硝酸磷鉀肥、農業用硝酸鉀、磷酸二氫鉀、鈣鎂磷鉀肥及有機?無機復混肥料、摻混肥料等應執行相應的產品標準.緩釋復混肥料同時執行相應的標準 據說已經轉化為推薦標準: 替代GB 15063-2001;強制性轉化為推薦性標準,其文本不做任何調整; 見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批準發布公告2017年第7號
農業施用的復合肥料是?
通常所說的復合肥料,主要分三大類:
第一大類是純無機的復合肥料,其正式的商品名稱為復混肥料,執行國家標標準GB15063-2001。通常是含作物需要的三大元素氮、磷、鉀,以及部分中量元素和微量元素,但不包含有機質和礦物質肥料。
第二大類是無機肥料與有機肥料混合制造的肥料,其正式的名稱為有機-無機復混肥料,執行國家標準為GB18877-2002。這類肥料不但包含氮、磷、鉀三種元素,而且還包含有機質,國家標準規定,這類肥料的有機質必須大于等于20%。
第三大料是配方肥料,也稱之為BB型肥料,其正式的名稱為摻混肥料,這類肥料執行GB21633-2008摻混肥料(BB肥)國家標準。這類肥料特點是交叉包含第一大類和第二大類的肥料,區別在于是每種元素是分別造粒,再進行摻混。這樣很容易實再對特殊含量的肥料進行小批量的定制生產,主要是配合測土配方施肥為主。
這三大類肥料每一款肥料都要有相應的肥料登記證,方可在市場流通。
這大類肥料中,不同的養份含量及養份配比,就形成了一種具體的復合肥料品種。
硫酸鉀復合肥的國家標準是什么
執行標準,硫酸鉀執行的是原化工部頒布的HG/T3279-1990,氯化鉀執行的是國際GB6549-86;
誰能給我傳一份關于有機肥、摻混肥、有機無機復合肥的檢驗標準。重賞
有機肥料的技術指標應符合2113表52611的要求。
表1有機肥料的技術指標4102
項目指標
有機質含量(以干基計/)(%)>30
總養分(氮+五氧化二磷1653+氧化鉀)含量(以干基計)/(%)>4.0
水分(游離水)含量(/%)<20
酸堿度pH 5.5^8.0
摻混肥
總養分不低于35.0%。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的百分率、水分含量和粒度(2.00mm~4.00mm)的指標分別為:不低于60%、不高于2.0%和不低于70%。 若加入中量元素、微量元素,不得在包裝容器和質量證明書上標明。氯離子含量大于3%的必須明確標注中文“含氯”,不可以用“氯”、“含Cl”或“Cl”代替。
有機一無機復混肥料應符合表1要求:
表1
項目指標
總養分(N+P,O.,+K2())的質量分數·/%>15.0
水分(H,O)的質量分數/%<10.0
有機質的質量分數/%>20
粒度(1.00mm—4.75mm或3.35-5.60mm)/%>70
酸堿度pH 5.5~8.0
蛔蟲卵死亡率/%>95
大腸菌值>10
含抓離子(CI-)的質量分數“/%<3.0
砷及其化合物(以As計)的質量分數/%<0.0050
鍋及其化合物(以Cd計)的質量分數/%(0.0010
鉛及其化合物(以Pb計)的質量分數/%(0.0150
鉻及其化合物(以Cr計)的質量分數/%<0.0500
汞及其化合物(以Hg計)的質量分數/%(0.0005
注:a標明的單一養分的質量分數不得低于2.0%,且單一養分測定值與標明值負偏差的絕對值不得大于1.0%
b如產品抓離子的質量分數大于3.0%,并在包裝容器上標明“含抓”,該項目可不做要求。
國家對復合肥含量是如何規范的
不是合格產品. 沒收含量與標注不符的肥料,并給以警告與處違法所得3倍一下罰款,但最高不得超過30000元;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10000元以下罰款.
復合肥產品執行標準及引用標準有效性證明材料是指什么
就是說你的復合肥產品是執行的什么標準,這個標準是否有效(是不是有效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