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自動駕駛 我國法律規定應完善哪些方面
據報道,12月18日,北京市交通委員會通過官網對外公布了《北京市關于加快推進自動駕駛車輛道路測試有關工作的指導意見(試行)》,根據新規要求,在中國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單位,因進行自動駕駛相關科研、定型試驗,可申請臨時上路行駛。
報道稱,完善我國自動駕駛汽車相關法律有助于解決我國在自動駕駛汽車上道路行駛的法律規定上存在的問題,應盡快解決當前自動駕駛汽車上道路測試的頂層設計需求,推動規范化管理。
對于L1至L3等級輔助性駕駛階段,為了維護道路交通安全,有效應對自動駕駛系統錯誤、故障等突發情況,明確規定上道路行駛的自動駕駛汽車必須由持有相應駕駛證的人員進行監管,并對車輛行駛安全負責。同時還需要加強符合自動駕駛需求的交通信號燈、道路標志等交通基礎設施信息化研究,推動提升自動駕駛汽車與交通基礎設施協同水平,明確自動駕駛汽車上道路行駛時,應當遵守一般機動車的道路通行規定。
自動駕駛汽車交通事故責任怎樣劃分
根據雙方當事人對事故所起的作用和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責任.
自動駕駛汽車可以申請上路測試了嗎?
據報道,日前北京交通委等部門制定發布了《北京市關于加快推進自動駕駛車輛道路測試有關工作的指導意見(試行)》,規范推動自動駕駛汽車的實際道路測試。
報道稱,文件明確了自動駕駛汽車申請臨時上路行駛的相關條件,測試車輛必須符合《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GB7258)標準。測試車輛具備自動、人工兩種駕駛模式,并可隨時切換;測試車輛必須安裝相應監管裝置,能監測駕駛行為和車輛位置。
自動駕駛測試車輛要按規定懸掛號牌、標識,每輛車都要配備一名有一定駕駛經驗,熟悉自動駕駛系統的測試駕駛員,隨時監控車輛,保障車輛安全行駛,測試車輛將在指定區域、指定時段內測試,盡量不影響城市交通。
此外測試單位必須購買交通事故責任保險或賠償保函,如果測試車輛在測試期間發生事故,按照現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關規定進行處理,并由測試駕駛員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希望此舉可以促進自動駕駛技術的進步!
無人駕駛的發展現狀
盡管無人車商業化遙遙無期,但各國在無人駕駛領域的競爭已經白熱化.我國發展無人駕駛具有先天優勢,包括潛在市場規模大、信息產業強、可率先進入5G時代等,但政策法規的滯后,已嚴重制約著無人駕駛產業發展,爭取相關政策法規的支持迫在眉睫. 據前瞻產業研究院《中國無人駕駛汽車行業發展前景預測與投資分析報告》分析,到2020年,全球自動駕駛汽車銷量將達到1000萬輛;到本世紀中葉,無人駕駛汽車將成為主流.現階段來看,無人駕駛產業已處于窗口期,隨著技術成熟,未來5至10年內,無人駕駛將實現產業化,開始大規模普及之路.到2035年前后,無人駕駛汽車將進入市場爆發期,即消費者人口與銷量大幅增長階段.
自動駕駛汽車到底可不可行
實現公路車輛的自動駕駛是汽車產業的美好愿望,也是汽車智能化的最高境界。自動駕駛的主要目的,并不是為了“酷”,而是為了安全。據研究,在構成交通事故的人、車、道路環境三要素中,人為因素占的比例最大(占90%左右),人的影響主要體現在違章駕駛、判斷和操作失誤、疲勞駕駛、酒醉駕、毒駕等等,所以汽車企業長期努力提高汽車的智能駕駛水平,減少人為因素造成的事故。目前,比較成熟的輔助駕駛技術就是智能巡航、自動泊車、自動剎車等。但是智能巡航還不等于自動駕駛,更不能稱為“無人駕駛”,只是一種輔助性的智能駕駛。汽車完全自動駕駛技術還只是在探索之中,遠沒有達到實用化的程度,有的企業明確表示,在自動駕駛技術的可靠性經過驗證之前,不會賣給消費者。
至于互聯網造車,實際上互聯網企業主要是研發汽車智能駕駛系統,而自動駕駛汽車的底盤部分仍然要采用成熟的平臺技術,所以現在的趨勢是互聯網企業與傳統汽車企業聯手打造自動駕駛汽車。
現在當務之急是制定自動駕駛的標準,交管部門按這個標準來檢驗汽車,判斷其是否合格。而且這個標準需要國際標準,因為涉及車與車之間的通訊、車與路之間的通訊、車與交通管理者之間的通訊等等,否則交通秩序就沒辦法組織。
車輛自動駕駛還涉及交通法律問題。現在,交通安全的責任主體是交通參與者:駕駛員、行人、非機動車駕駛者等,發生交通事故之后,這些參與者要承擔法律責任。自動駕駛汽車在非自動駕駛狀態是由駕駛者承擔責任,那么可以離開方向盤的自動駕駛狀態應該由誰承擔安全責任?不需要人為干預的無人駕駛汽車,其法律主體應該是誰?這個法律問題現在還沒有解決。無人駕駛汽車對現有的交通管理體系也帶來巨大的沖擊。有的學者指出:“在自動駕駛普及的路上,自動駕駛將會出現人機混駕的階段,這是自動駕駛發展道路上最容易出問題的階段,如何監管、如何分責都是難以解決的問題。”在法律問題沒有解決之前,交管部門是不會準許無人駕駛汽車上路的。
所以,當前的任務還是要繼續研究、完善自動駕駛技術,包括努力降低生產成本,提高可靠性;研究制定自動駕駛、無人駕駛的國際標準;研究制定自動駕駛、無人駕駛的法律體系,而不要過多炒作,更不能虛假宣傳。
無人駕駛汽車路測新規已經發布了嗎?
據報道,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運輸部聯合制定的《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管理規范》12日發布。
報道稱,《規范》對測試主體、測試車輛、測試駕駛人、測試過程管理、測試道路,以及測試期間發生交通違法和交通事故如何處理等問題,作出了明確規定,要求具備交通事故責任強制險憑證,以及每車不低于500萬元人民幣的交通事故責任保險憑證或不少于500萬元人民幣的自動駕駛道路測試事故賠償保函。
工信部負責人表示,《中國制造2025》已將智能網聯汽車列入十大重點發展領域之一,《汽車產業中長期發展規劃》明確智能網聯汽車是汽車產業轉型升級的突破口,我國主流乘用車企業已在加快研發自動駕駛技術,自主供應鏈體系正在構建,互聯網企業與汽車行業融合發展不斷加強。
安全是智能網聯汽車發展的第一要義,也是未來產業發展的最直接效益所在,要把握道路測試安全底線、防范各類安全事故發生。
請問假如中國允許自動駕駛汽車合法上路 出現事故屬于誰的責任
自動駕駛汽車,出事故的追責,目前由于自動駕駛汽車是新技術產品,法律上責任的定責還是空白.但是從物權法的角度看,出事故的責任應該是這種產品的產權單位.
無人駕駛:自動駕駛國際安全標準將制定,主要內容是什么?
七國集團(G7)交通部長會議24日通過了聯合宣言,其神牛編輯透露說主要內容是為實現汽車自動駕駛技術盡快投入商用,將就制定國際安全標準展開協作.宣言稱,為了幫助車商盡快實現商用,會力爭制定體現國際協調的安全標準,并避免阻礙技術革新的過度管制.
無人駕駛汽車有正式上路沒有
國內無人駕駛汽車不允許上路,但是中新智擎的無人駕駛技術技術已經很成熟了,在新加坡已經可以上路了. 無人駕駛還無法應對現在路上發生的突發狀況.比如高速上隨意變道的車輛.城區車道的非機動車和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