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申報綠色食品標志,到哪里認證?
每個省市有 “綠色食品辦”. 你百度下吧. 農產品檢測,現場檢查. 然后獲證. 流程就是這樣. 對了,要送點紅包的哦!
無公害和綠色食品具體怎樣辦理?
先需要國家認證
綠色食品認證在紫金哪里可以辦需要什么證件
一般縣農業局可以申請綠色食品認證..主要證件有:經營許可證,種值業的要求證件有種值業務,加工的要生產許可證,要求是穩定運行一年以上,三年無發生問題的..其他也有一些,視情況定 并不是合法經營就可拿證的,需要實地檢查,資料審核,環境,產品檢測等..
綠色食品認證申報程序
綠色食品標志是經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注冊的質量證明商標,廣東省的食品生產企業如需在其生產的產品上使用綠色食品標志,必須按以下程序提出申報:
1、申請人向廣東省綠色食品辦公室提交正式的書面申請,并填寫《綠色食品標志使用申請書》(一式兩份)、《企業生產情況調查表》。
2、廣東省綠色食品辦公室將依據企業的申請,派員赴申請企業進行實地考察。如考察合格,廣東省綠色食品辦公室將委托定點的環境監測機構對申報產品或產品原料產地的大氣、土壤和水進行環境監測和評價。
3、廣東省綠色食品辦公室的標志專職管理人員將結合考察情況及環境監測和評價的結果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并將初審合格的材料上報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
4、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對上述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并將審核結果通知申報企業和廣東省綠色食品辦公室。合格者,由廣東省綠色食品辦公室對申報產品進行抽樣,并由定點的食品監測機構依據綠色食品標準進行檢測。不合格者,當年不再受理其申請。
5、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對檢測合格的產品進行終審。
6、終審合格的申請企業與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簽定綠色食品標志使用合同。不合格者,當年不再受理其申請。
7、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對上述合格的產品進行編號,并頒發綠色食品標志使用證書。
8、申報企業對環境監測結果或產品檢測結果有異議,可向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提出仲裁檢測申請。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委托兩家或兩家以上的定點監測機構對其重新檢測,并依據有關規定做出裁決。
如何申請綠色食品標志?
(1)申請人向所在省綠色食品辦公室(以下簡稱省綠辦)提出認證申請;(2)省綠辦組織檢查員對申請材料進行文審;(3)省綠辦委派檢查員對申請認證企業進行現場檢查和產品抽樣;(4)綠色食品定點環境監測部門對產地進行環境監測;(5)綠色食品定點產品監測部門對產品進行質量檢測;(6)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以下簡稱中心)組織專家對省綠辦上報的申請認證材料進行審核;(7)綠色食品認證評審委員會對申請認證產品進行認證評審;(8)中心頒發證書,并進行公告.
有人知道,怎么申請無公害食品,綠色食品,大約需要什么手續?多少錢啊?謝謝
綠色食品認證
為規范綠色食品認證工作,依據《綠色食品標志管理辦法》,制定本程序。凡具有綠色食品生產條件的國內企業均可按本程序申請綠色食品認證。境外企業另行規定。
1. 認證申請
1.1
申請人向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以下簡稱中心)及其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綠色食品辦公室、綠色食品發展中心(以下簡稱省綠辦)領取《綠色食品標志使用申請書》、《企業及生產情況調查表》及有關資料,或從中心網站下載。
1.2 申請人填寫并向所在省綠辦遞交《綠色食品標志使用申請書》、《企業及生產情況調查表》及以下材料:
(1)保證執行綠色食品標準和規范的聲明
(2)生產操作規程(種植規程、養殖規程、加工規程)
(3)公司對“基地+農戶”的質量控制體系(包括合同、基地圖、基地和農戶清單、管理制度)
(4)產品執行標準
(5)產品注冊商標文本(復印件)
(6)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7)企業質量管理手冊
(8)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通過體系認證的,附證書復印件)
2. 受理及文審
2.1 省綠辦收到上述申請材料后,進行登記、編號,
5個工作日內完成對申請認證材料的審查工作,并向申請人發出《文審意見通知單》,同時抄送中心認證處。
2.2 申請認證材料不齊全的,要求申請人收到《文審意見通知單》后10個工作日提交補充材料。
2.3申請認證材料不合格的,通知申請人本生長周期不再受理其申請。
2.4 申請認證材料合格的,執行第3條。
3. 現場檢查、產品抽樣
3.1省綠辦應在《文審意見通知單》中明確現場檢查計劃,并在計劃得到申請人確認后委派2名或2名以上檢查員進行現場檢查。
3.2檢查員根據《綠色食品 檢查員工作手冊》(試行)和《綠色食品 產地環境質量現狀調查技術規范》(試行)中規定的有關項目進行逐項檢查。每位檢查員單獨填寫現場檢查表和檢查意見。現場檢查和環境質量現狀調查工作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完成后5個工作日內向省綠辦遞交現場檢查評估報告和環境質量現狀調查報告及有關調查資料。
3.3現場檢查合格,可以安排產品抽樣。凡申請人提供了近一年內綠色食品定點產品監測機構出具的產品質量檢測報告,并經檢查員確認,符合綠色食品產品檢測項目和質量要求的,免產品抽樣檢測。
3.4 現場檢查合格,需要抽樣檢測的產品安排產品抽樣:
3.4.1當時可以抽到適抽產品的,檢查員依據《綠色食品產品抽樣技術規范》進行產品抽樣,并填寫《綠色食品產品抽樣單》,同時將抽樣單抄送中心認證處。特殊產品(如動物性產品等)另行規定。
3.4.2當時無適抽產品的,檢查員與申請人當場確定抽樣計劃,同時將抽樣計劃抄送中心認證處。
3.4.3申請人將樣品、產品執行標準、《綠色食品產品抽樣單》和檢測費寄送綠色食品定點產品監測機構。
3.5 現場檢查不合格,不安排產品抽樣。
4. 環境監測
4.1綠色食品產地環境質量現狀調查由檢查員在現場檢查時同步完成。
4.2經調查確認,產地環境質量符合《綠色食品 產地環境質量現狀調查技術規范》規定的免測條件,免做環境監測。
4.3 根據《綠色食品 產地環境質量現狀調查技術規范》的有關規定,經調查確認,必要進行環境監測的,省綠辦自收到調查報告2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綠色食品定點環境監測機構進行環境監測,同時將通知單抄送中心認證處。
4.4定點環境監測機構收到通知單后,40個工作日內出具環境監測報告,連同填寫的《綠色食品環境監測情況表》,直接報送中心認證處,同時抄送省綠辦。
5. 產品檢測
綠色食品定點產品監測機構自收到樣品、產品執行標準、《綠色食品產品抽樣單》、檢測費后,20個工作日內完成檢測工作,出具產品檢測報告,連同填寫的《綠色食品產品檢測情況表》,報送中心認證處,同時抄送省綠辦。
6. 認證審核
6.1省綠辦收到檢查員現場檢查評估報告和環境質量現狀調查報告后,3個工作日內簽署審查意見,并將認證申請材料、檢查員現場檢查評估報告、環境質量現狀調查報告及《省綠辦綠色食品認證情況表》等材料報送中心認證處。
6.2中心認證處收到省綠辦報送材料、環境監測報告、產品檢測報告及申請人直接寄送的《申請綠色食品認證基本情況調查表》后,進行登記、編號,在確認收到最后一份材料后2個工作日內下發受理通知書,書面通知申請人,并抄送省綠辦。
6.3 中心認證處組織審查人員及有關專家對上述材料進行審核,20個工作日內做出審核結論。
6.4 審核結論為“有疑問,需現場檢查”的,中心認證處在2個工作日內完成現場檢查計劃,書面通知申請人,并抄送省綠辦。得到申請人確認后,5個工作日內派檢查員再次進行現場檢查。
6.5審核結論為“材料不完整或需要補充說明”的,中心認證處向申請人發送《綠色食品認證審核通知單》,同時抄送省綠辦。申請人需在20個工作日內將補充材料報送中心認證處,并抄送省綠辦。 6.6審核結論為“合格”或“不合格”的,中心認證處將認證材料、認證審核意見報送綠色食品評審委員會。
7. 認證評審
7.1 綠色食品評審委員會自收到認證材料、認證處審核意見后10個工作日內進行全面評審,并做出認證終審結論。
7.2 認證終審結論分為兩種情況:
(1)認證合格
(2)認證不合格
7.3 結論為“認證合格”,執行第 8條。
7.4 結論為“認證不合格”,評審委員會秘書處在做出終審結論
2個工作日內,將《認證結論通知單》發送申請人,并抄送省綠辦。本生產周期不再受理其申請。
8. 頒證
8.1 中心在5個工作日內將辦證的有關文件寄送“認證合格”申請人,并抄送省綠辦。申請人在60個工作日內與中心簽定《綠色食品標志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8.2 中心主任簽發證書。
如何取得綠色食品標識?
綠色食品是指遵循可持續發展原則,按照特定生產方式生產,經專門機構認定,許可使用綠色食品商標標志的無污染安全、優質、營養類食品。
第二節 注冊商標圖形及文字
綠色食品標志由三部分組成,即上方的太陽、下方的葉片和中心的蓓蕾,象征自然生態;顏色為綠色,象征著生命、農業、環保;圖形為正圓形,意為保護。綠色食品中文標準字體、字形已注冊,用者不可再作修改。標志圖形、中、英文文字及三者的任意組合已由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注冊為質量證明商標。
第三節 必須具備的四個條件
一是產品或產品原料產地必須符合綠色食品生態環境質量標準
二是農作物種植、畜禽飼養、水產養殖及食品加工必須符合綠色食品生產操作規程
三是產品必須符合綠色食品產品標準
四是產品的包裝、貯運必須符合綠色食品包裝貯運標準
無公害食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有如何申報認正?
綠色食品:
一、認證條件:
1、申請人條件 :申請人必須是企業法人,社會團體、民間組織、政府和行政機構等不可作為綠色食品的申請人。同時,還要求申請人具備以下條件:
( 1)具備綠色食品生產的環境條件和技術條件;
( 2)生產具備一定規模,具有較完善的質量管理體系和較強的抗風險能力;
( 3)加工企業須生 產經營 一年以上方可受理申請;
( 4)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能作為申請人: a.與中心和省綠辦有經濟或其它利益關系的; b.可能引致消費者對產品來源產生誤解或不信任的,如批發市場、糧庫等; c.純屬商業經營的企業(如百貨大樓、超市等)。
2、申請認證產品條件 :(1)按國家商標類別劃分的第5、29、30、31、32、33類中的大多數產品均可申請認證;
(2)以“食”或“健”字登記的新開發產品可以申請認證;
(3)經衛生部公告既是藥品也是食品的產品可以申請認證;
(4)暫不受理油炸方便面、葉菜類醬菜(鹽漬品)、火腿腸及作用機理不甚清楚的產品(如減肥茶)的申請;
(5)綠色食品拒絕轉基因技術。由轉基因原料生產(飼養)加工的任何產品均不受理。
二、申辦材料:
1. 《綠色食品標志使用申請書》
2. 《企業及生產情況調查表》
3. 保證執行綠色食品標準和規范的聲明
4. 生產操作規程(種植規程、養殖規程、加工規程)
5. 公司對“基地 +農戶”的質量控制體系(包括合同、基地圖、基地和農戶清單、管理制度)
6. 產品執行標準
7. 產品注冊商標文本(復印件)
8. 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9. 企業質量管理手冊
三、辦理程序:
1. 認證申請
2. 受理及文審
3. 現場檢查、產品抽樣
4. 環境監測
5. 產品檢測
6. 認證審核
7. 認證評審
8. 頒證
四、辦理時限:
市綠辦在收到上述申請材料后,進行登記和編號,3個工作日內完成申請認證材料的初步審核,合格后上交省綠辦,省綠辦收到上述申請材料后,進行登記、編號, 5個工作日內完成對申請認證材料的審查工作,并向申請人發出《文審意見通知單》,同時抄送中心認證處。
五、收費標準:
申報免費,檢測費用需自理
使用綠色食品標志須經哪里審批?
綠色食品標志許可審查工作規范,本規范所稱審查是指經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以下簡稱“中心”)核準注冊且具有相應專業資質的綠色食品檢查員,對申請人材料、環境和產品質量證明材料、綠色食品現場檢查報告、省級綠色食品工作機構(以下簡稱“省級工作機構”)相關材料等實施審核的過程。省級工作機構負責對申請人材料、環境和產品質量證明材料、綠色食品現場檢查報告的初審, 中心負責對省級工作機構初審結果及其提交相關材料的綜合審查,并對審查工作統一管理。申請材料由申請人材料、環境和產品質量證明材料、綠色食品現場檢查報告和省級工作機構相關材料構成。需要提交的材料有:(一)環境質量監測報告;(二)產品檢驗報告;
(三)產品抽樣單;其中(一)和(二)應提供原件,環境免測依據的監測報告可提供復印件。
如何申請無公害,綠色及有機食品認證
找到相應的部門就可以了,無公害是各地農業局,綠色是各地綠色食品辦公室,有機認證機構在在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網站上都有名稱和聯系電話的.